文山市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关于招聘城乡管理执法协管人员的公告
为充实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力量,进一步推进城市规范化、制度化管理进程,优化市容市貌,巩固创文创卫治理成果。根据《文山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改革工作方案(试行)》要求,按照公开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文山市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合协管员(以下简称“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协管员从事工作范围
配合城乡管理执法人员从事宣传教育、巡查、信息收集、违法行为劝阻等辅助性事务工作。
二、招聘人数
根据《文山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改革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文市办通〔2021〕22号)文件精神,现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协管员15名(男性10名,女性5名)。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热爱城管事业,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三)应聘年龄及学历要求: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退伍军人可将学历和年龄条件适当放宽至高中学历和年龄40周岁;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曾因违法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未查清的;
2.曾被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有吸毒史或者有明显纹身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或列入失信人员黑名单的;
5.法律政策规定不能招聘为工作人员等情形的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6.2021年5月文山市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协管员解聘后获得赔偿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以及后续相关事宜均在文山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nwss.gov.cn/)公示。
(二)考生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2年8月18日至2022年8月19日。
3.报名地点:文山市西正街88号(文山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十二楼办公室)。联系人:雷碧良,联系电话:2137937。
4.报名须提供的材料:符合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的人员,可登录文山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nwss.gov.cn/)下载《2022年文山市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公开招聘编外综合协管员报名表》电子版填报并打印1份;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人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2张(一张贴报名表、一张贴准考证)。
5.资格审查:报名的同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后续的应聘工作。
(三)准考证的领取
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于2022年8月20日(8:00-11:30,14:30-17:00)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不按规定时间领取准考证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笔试及后续各招聘环节均须出具笔试准考证,请妥善保管。
(三)笔试、面试及体检时间
1.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2022年8月21日9:00—10:30。
笔试地点:文山市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二楼(西正街88号)。
2.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2022年8月26日9:00—11:30;14:30—17:30
面试地点:文山市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十楼会议室(西正街88号)。
3.体检时间:2022年9月2日
五、招聘方式
(一)笔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公示
1.笔试成绩于2022年8月23日在文山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nwss.gov.cn/)进行公示。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的人员、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对违纪情形有异议的人员,可在成绩公布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文山市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申请查疑,逾期不再受理。笔试成绩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
2.笔试不受开考比例限制。笔试测评总分为100分,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合格分数线不得参与后续招聘环节。
3.综合成绩于2022年8月29日在文山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nwss.gov.cn/)进行公示。
(二)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为笔试分+面试分。笔试占60%,面试占40%。综合成绩=笔试×60%+面试×40%,按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点计分。
(三)体检、考察
1.确定人选。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在综合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
综合成绩并列(保留两位小数的综合成绩如相同,视为综合成绩并列)无法确定招聘人选时,由招聘领导小组加试决定。
2.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过程。
3.考察。考察在中共文山市纪委监委驻市工信商务局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下由文山市城乡管理综合局对拟聘用人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对拟聘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等进行考察。同时要核实拟聘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如发现弄虚作假,则取消聘用资格。
4.递补。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考察或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若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考察的考生,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1次递补。
年内减员补聘说明:2022年12月31日前,若城区综合协管员出现已聘用人员离职、辞职或被辞退、开除等减员情况,将不再单独开展招聘工作,即按本次招聘综合成绩得分从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进入“体检-考察”环节,通过后补聘入职。
(四)公示和聘用
1.确定人选。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综合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体检和考察结束后,组织合格人员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
2.公示。体检和考察通过的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将于2022年9月5日在文山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nwss.gov.cn/)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经调查核实属实的,不予聘用。若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和考察不合格的,从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工资待遇
新聘用人员属于编外人员,不纳入编制内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规定,用人单位自聘用之日起一个月内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签订期限为一年;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聘用人员由文山市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负责考核。签订《劳动合同》后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劳动用工登记备案,并依法为聘用人员办理社会保险。
聘用人员,由单位按照相关法律负责缴纳社会保险(五险),根据个人表现、工作能力及在岗情况核定绩效工资,工资为基本工资2000元+绩效工资。
七、疫情防控要求
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应聘人员主动申报个人健康状况,笔试及后续招聘环节均需持“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场,并配合招聘单位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应聘人员应做好自我防护,尽量避免离开招聘所在地区,尤其应避免跨省流动,导致健康码异常,为正常参与后续选聘流程带来不便。
八、其它事项
(一)文山市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协管人员招聘由文山市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自行组织招聘。招聘工作有关人员与报考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实行回避。
(二)严禁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和纪律要求的相关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为保护应聘人员的合法权益,本次招聘由文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指导,文山市纪委派驻市工信商务局纪检组进行全程监督,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以实名举报和如实反映问题。
九、报名咨询
文山市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咨询电话:2137937,举报电话:2139737。
本次招聘最终解释权由文山市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后续补充。
文山市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
2022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