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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曲靖马龙区人民武装部民兵教练员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 发布日期:2022-07-18 17:21:37


马龙区人民武装部民兵教练员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马龙区人武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民兵教练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可靠、素质过硬、作风优良、甘于奉献、身体健康;

2.部队退伍(转业)军人或社会人才,男女不限;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截止时间2022年12月31日;

4.大专以上学历,具有较强文字功底,能熟练运用办公软件,从事过机关工作且有较强公文处理能力,中文系专业毕业生优先。

(二)不符合报名或聘用条件的情形

1.曾经(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及党纪政纪军纪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单位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本人或直系亲属有非法上访记录的;

6.其他不适合选聘条件的。

二、报名要求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即日起到招满为止。

报名地址:马龙区人民武装部政治工作科(马龙区通泉街道文化路59号)。

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退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党组织所在地或单位开具的组织关系证明、立功受奖证书和登记表复印件等材料。

三、招聘程序

由区人武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word2007版文字输入、excel表格制作和写作能力(依据文字材料手写一篇不少于500字的新闻报道)3项内容。每项内容分数各为100分,分别按照25%、25%、50%的比例折算相加后的分数为办公能力最后得分。经面试后,按考核总成绩择优录用。

四、聘用管理

按照相关程序由曲靖市马龙区云伟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录用,并与指定劳务公司签订劳务合同,与用人单位签订《保密承诺书》。劳动合同一年一签,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不合格者由劳务公司中止劳动合同。

五、人员待遇

民兵教练员工资发放由曲靖市马龙区云伟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负责,并依法缴纳“四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试用期内服务费每人每月按4075元计算。其中,试用期每月实发工资2160元,养老保险904.8元,医疗保险480.78元,工伤保险69.7元,失业保险12.3元,大病补助22.17元,发票税金225元,平均管理费用200元。

正式聘用期内服务费每人每月按4615元计算。其中,每月实发工资2700元,养老保险904.8元,医疗保险480.78元,工伤保险69.7元,失业保险12.3元,大病补助22.17元,发票税金225元,平均管理费用200元。

六、注意事项

(一)聘用人员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具有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身份。

(二)参聘人员务必到马龙区人武部政治工作科报名登记,请保持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三)在招聘过程中,凡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一律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四)请参聘人员保持手机通信畅通,因参聘人员个人原因导致通信未达或联络不上等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五)本公告由马龙区人民武装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74-8880454,13577404517。

马龙区人民武装部

2022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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