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良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陆良县公安局督察大队根据工作需要,面向全县范围内公开招聘1名警务辅助人员限男性。
一、招聘条件和资格
(一)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心理素质和道德品德;
(五)无违法犯罪前科记录;
(六)年龄二十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
(七)有扎实的打字功底,能熟练使用Word/WPS等办公软件;文秘专业优先录取;
(八)有c1 及以上驾驶证并能熟练驾驶;
(九)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体能素质;
二、主要工作职责
材料撰写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9日至12月15日
报名方式:请将个人简历发至llxgajxc@126.com邮箱
咨询电话:保警官 13618741750
四、聘用
报名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安排面试,面试通过进行体检和政审,全部通过的人员留单位实行试用期考核,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单位按规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
待遇
工资待遇参照陆良县公安局现行辅警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陆良县公安局督察大队
2024年11月30日
禁毒大队
陆良县公安局招聘禁毒专干⼈员公告
⼀、招聘⼈数、对象及资格条件
(⼀)招聘⼈数
本次拟招聘禁毒专干 2⼈。
(⼆)⼯资待遇
本次禁毒专干招聘试⽤期为 2 个⽉,试⽤期期间⼯资:1500 元/⽉,试⽤期满后⼯资:按现行禁毒专干工资待遇标准发放。
(三)报名条件
应聘⼈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共和国国籍;
2、年满 18 周岁以上,35 周岁以下男性;
3、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4、拥护中华⼈⺠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理素质、纪律观念强;
5、⾃愿从事所报岗位⼯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服从⼯作安排;
6、具备正常履⾏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情形如下: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未满 5 年的;
4、 有较为严重的个⼈不良信⽤记录的;
5、有纹身的;
6、本⼈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报名程序及要求
1、报名⽅式:现场报名(联系方式0874-6226215)。
2、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8日至12月6日。
3、报名地点:陆良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县公安局七楼712办公室)。
4、报名时需提供的证明材料:现场报名时由⼯作⼈员按照岗位所需条件对报考⼈员所持材料进⾏资格审核。报考⼈员须持本⼈有效⼆代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本⼈近期 1 ⼨彩⾊照⽚(2张);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 1 份;⽆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属复退军⼈的还需提供《退伍证》复印件 1 份。
5、报名后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不合格不予聘用。
陆良县公安局禁毒大队
2024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