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云南 > 全云南

2023年云南工业技师学院招聘工作人员17人公告

文章来源: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 发布日期:2023-08-11 10:56:59


2023年云南工业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等法律法规,根据工作需要,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云南工业技师学院2023年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7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云南工业技师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
 
符合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均可报名。具体招聘范围和条件,详见《云南工业技师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报名人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及以下,具有中级职称的应聘人员原则上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高级职称的应聘人员原则上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2023年8月30日。
 
四、应聘人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 现役军人;
 
2. 在读的非2023届应届毕业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3.应聘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五、报名程序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登录云南人才网(http://www.ynhr.com)进行网络报名,不接受电话、短信、现场等其他报名方式。报考人员按以下流程操作:
 
登陆云南人才网→进入报名界面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注册信息→上传近期清晰免冠照的电子照片(不得超过35KB,禁止使用美颜、滤镜等功能拍照上传,)→填写报名信息→仔细核对报名信息并确认后提交审核→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打印准考证
 
(二)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 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和材料,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
 
(三)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
 
2023年8月28日9:00至8月31日18:00;
 
2.资格初审时间:
 
2023年8月28日9:00至9月1日18:00;
 
3.网上缴费时间:
 
2023年8月28日9:00至9月2日18:00;
 
4.准考证打印时间:
 
2023年9月14日9:00至9月15日18:00
 
5.笔试时间:
 
2023年9月16日(暂定),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报名材料
 
应聘人员根据所报岗位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扫描件须以图片形式JPG或JPEG上传,每张图片不得超过300K。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扫描件;
 
2.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其中,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国(境)外毕业生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载明专业或专业领域或专业方向。学历学位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4.招聘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须提供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5.证明本人工作技能的职称(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等级考核证书扫描件;
 
6.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支撑材料原件扫描件。
 
(五)报名资格初审
 
报名资格初审由云南工业技师学院负责,人工审核的方式进行,考生可同步查询审查结果。应聘人员如有疑问,可直接与云南工业技师学院联系询问。
 
请应聘人员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其报名信息不允许做任何修改。凡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者,一经查实,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六)缴费和准考证打印
 
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后,须于2023年8月28日9:00至9月2日18:00完成缴费。相关费用按照云南省发改委、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50元/每人,逾期不予受理。
 
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须于2023年9月14日9:00至9月15日18:00登陆云南人才网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作为参加笔试、查询笔试成绩以及后续招聘程序身份验证的重要凭据,请应聘人员妥善保管。无准考证不得参加后续招聘程序。
 
(七)招聘计划裁减
 
每个岗位的报名成功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不低于3:1才能开考,未达到3:1的,取消招聘岗位或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招聘计划裁减公告于9月5日前在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官方网站((网址:http://gxt.yn.gov.cn))、云南工业技师学院官方网站(网址:www.yngjx.com)进行公布,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报名费将在报名结束,清账完毕后,从原缴费渠道退还。
 
六、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满分100分。符合岗位招聘条件,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免笔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应聘人员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5日内,在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官方网站(网址:
 
http://gxt.yn.gov.cn)、云南工业技师学院官方网站(网址:www.yngjx.com)、云南人才市场官网(网址:www.ynhr.com)公布。成绩公布后3日内接受应聘人员分数查疑申请(查疑类型: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的人员、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对违纪情形有异议的人员)。考生在符合查疑情形下,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云南工业技师学院(电话:0874-3325717)申请查疑,逾期不再受理。
 
七、资格复审
 
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参加资格复审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免笔试的应聘人员直接进入资格复审。由云南工业技师学院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按照笔试分数由高至低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三个批次后仍未达到比例的,取消招聘岗位或相应递减招聘人数。
 
应聘者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在资格复审环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中,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国(境)外毕业生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载明专业或专业领域或专业方向。学历学位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4.证明本人工作技能的职称(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等级考核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招聘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须提供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6.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支撑材料原件。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将在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官方网站(网址:http://gxt.yn.gov.cn)及云南工业技师学院官方网站(网址:www.yngjx.com)另行通知。
 
八、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将另行公告通知,请应聘人员关注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官方网站(网址:http://gxt.yn.gov.cn)及云南工业技师学院官方网站(网址:www.yngjx.com),保持电话畅通。
 
(二)面试比例及要求
 
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本次面试分为课堂教学能力面试和综合素质面试两个部分,均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课堂教学能力面试成绩×30%+综合素质面试成绩×70%。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70分。面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当天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的,不再进行递补,可降低比例或等额进行面试。
 
九、综合成绩计算
 
(一)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综合成绩满分100分。免笔试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二)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出现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以面试成绩高者排前。
 
十、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与考察的应聘人员。由云南工业技师学院组织应聘用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用人员自理。孕产妇在孕产期,经医院确认可以申请延期体检,待生产过后或妊娠终止,按国家相关政策产休假结束一个月内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用人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聘用。
 
十一、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由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和云南工业技师学院组织考察工作,通过与应聘人员所在学校或单位联系,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主要针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成绩、团队协作精神、身心状况、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全面深入的考察了解,掌握其现实情况,作为聘用的参考依据。同步审核拟聘用人员个人档案、违法违规情况记录和个人社会信用记录。考察不合格者、与报名时填报情况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均不予聘用。
 
十二、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和会保障厅门户网站(网址:http://hrss.yn.gov.cn/)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经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审核同意后,报省人力和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三、岗位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四、招聘纪律与监督
 
云南工业技师学院在招聘过程中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招聘单位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本人应主动申请回避。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应聘人员有伪造、涂改证件、证明、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或者有其他违纪情形的,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十五、重要提示
 
(一)公开招聘公告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网址:http://hrss.yn.gov.cn/)、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官方网站(网址:http://gxt.yn.gov.cn)及云南工业技师学院官方网站(网址:www.yngjx.com)面向社会发布,后续相关招聘信息请及时关注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官方网站(网址:http://gxt.yn.gov.cn)及云南工业技师学院官方网站(网址:www.yngjx.com),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专业目录参考教育部目录(详见附件),包括: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学位授予单位(不含军队单位)自主设置二级学科名单、学位授予单位(不含军队单位)自主设置交叉学科名单。
 
(三)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五)未尽事宜由云南工业技师学院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
 
云南工业技师学院人事处:0874-3325717;
 
接受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监督电话: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机关党委(人事处):0871-63515543;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直属机关纪委:0871-63512537;
 
云南工业技师学院纪检监察室:0874-3316607;
 
3.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871-63648723
 
云南工业技师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云南工业技师学院).xls
 
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pdf
 
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pdf
 
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pdf
 
自主设置二级学科名单(2022年6月30日.pdf
 
自主设置交叉学科名单(2022年6月30日).pdf
 
云南工业技师学院
 
2023年8月10日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