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文化艺术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2023年云南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人员公告》,现将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和方式
(一)时间:2023年6月9日上午9:00-12:00
(二)资格复审地点
昆明市西山区碧鸡街道办事处17号云南文化艺术职业学院1号教学楼(102室)
二、资格复审对象
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参加资格复审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具体人员名单详见附件《云南文化艺术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附件1)。
三、资格复审所需资料
(一)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中,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三)国(境)外毕业生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载明专业或专业领域或专业方向。学历学位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四)岗位要求的职业资格证或职称证书;
考生必须提供岗位要求的全部证明材料(原件和一套复印件),因所提供的材料问题导致复审不能通过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对复审材料如有疑问,请提前联系云南文化艺术职业学院人事处。
四、相关工作要求
(一)考生须亲自到场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审核人员严格按岗位条件审核考生所提供材料,提出审核意见并登记结果。考生承诺所要求的材料原件真实性并确认资格复审结果,并签订《云南文化艺术职业学院2023年度事业单位资格复审确认单及诚信承诺书》(附件2)。请考生于资格复审前认真填写附件2中的个人信息,并签署诚信承诺书,打印一式贰份。
(二)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与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由此带来的后果将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面试。不能按要求提供证件材料的考生,按资格复审不合格处理;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四)资格复审时因个人原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导致未达到面试比例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人员的资格复审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五、面试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将在云南文化艺术职业学院门户网站(https://www.ynarts.cn)通知公告栏另行公告通知,请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适时登录了解考录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安排,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
监督电话:人事处:0871-68427861 纪检处:0871-68408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