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云南财经职业学院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等法律法规,根据工作需要,经云南省教育厅和云南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2023年云南财经职业学院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云南财经职业学院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1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2023年云南财经职业学院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
符合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均可报名。具体招聘范围和条件,详见《2023年云南财经职业学院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应聘人员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2023年4月19日。
四、应聘人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 现役军人。
2. 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3.应聘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五、报名程序及资格初审
2023年云南财经职业学院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统一在云南财经职业学院门户网站进行网络报名。
(一)报名方式
此次公开招聘不接受现场、短信或来电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可登录云南财经职业学院门户网站按以下流程进行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云南财经职业学院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ynczy.edu.cn)→点击单位公开招聘报名入口→进入报名界面,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注册信息→上传近期清晰免冠照的电子照片→填写报名信息→仔细核对报名信息并确认后提交审核→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在公告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
(二)时间安排
1.提交报名申请时间:
2023年4月19日9:00至4月23日18:00
2.资格初审时间:
2023年4月20日9:00至4月24日18:00
3.准考证打印时间:
2023年5月4日9:00至5月7日9:00
4.笔试时间:
2023年5月7日9:00-11:30 《综合能力测试》
(三)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云南财经职业学院负责,采用计算机和人工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资格。
(四)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于2023年5月7日9:00前登录云南财经职业学院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ynczy.edu.cn)打印准考证。
(五)招聘计划裁减
每个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原则上不低于3:1比例方能开考。未达到3:1比例的根据岗位紧缺情况报学校审核同意降低开考比例后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招聘计划裁减公告在云南财经职业学院门户网站进行公布。
(六)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应聘人员个人电子照片确认上传后无法更改,因照片非本人、照片模糊变形等原因,导致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进入考场、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自负。
4.报名时,应聘人员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认真核对,确保报名信息无误,报名时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
5.应聘人员报名确认后,其报名信息不得更改。填报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负责。
6.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者,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六、招聘程序
(一)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应聘人员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在云南财经职业学院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ynczy.edu.cn)通知公告栏目公布。成绩公布后3日内接受应聘人员分数查疑申请(查疑类型: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的人员、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对违纪情形有异议的人员)。考生在符合查疑情形下,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云南财经职业学院人事处(电话:0871-63137244)申请查疑,逾期不再受理。
本次笔试考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考试时限为150分钟,满分为100分。
(二)资格复审
招聘单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参加资格复审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原则上不低于3:1比例,未达到3:1比例的根据岗位紧缺情况报学校审核同意降低开考比例后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招聘计划裁减公告将在云南财经职业学院门户网站进行公布。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按照笔试分数由高至低顺序依次递补。
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时须提交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查验后现场退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将另行公告通知,请应聘人员关注云南财经职业学院门户网站,保持电话畅通。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
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将另行公告通知,请应聘人员关注云南财经职业学院门户网站,保持电话畅通。
2.面试比例及要求
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不再进行递补,可降低比例或等额进行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面试满分100分。
(四)综合成绩计算
1.综合成绩满分100分,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相加得出综合成绩。
2.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四舍五入后均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以面试成绩高者排前。
(五)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考察的应聘人员。由云南财经职业学院组织开展考察工作,采取信函考察的方式,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专业成绩、团队协作精神、身心状况、综合素质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作为聘用的重要依据。如有应聘人员考察不符合要求或自愿放弃考察的,则按照面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依次递补。
(六)体检
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体检。由云南财经职业学院组织应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聘用。如有应聘人员体检不符合要求或自愿放弃体检的,则按照面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由云南财经职业学院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云南财经职业学院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ynczy.edu.cn)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如有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放弃聘用、拟聘人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按照面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依次递补。
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后派遣到云南财经职业学院工作。聘用人员劳动合同2年一签,试用期为2个月。
七、岗位待遇
学校非事业编制人员工资收入由基本工资、考核奖励、社会保险、其他共 4 个部分组成。
(一)基本工资由基础工资和职称技能工资构成。硕士学历基本工资5500元/月(含六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职称及技能工资是指所获职称证书在学校指定证书范围内每月工资加100-600元不等。
(二)考核奖励工资包括超基本工作量奖励工资和年度业绩贡献绩效工资,超基本工作量奖励工资包括教学超基本工作量工资及学生管理超基本工作量工资。
(三)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长期护理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缴费办法按国家、昆明市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个人工作表现及业绩突出的,经学校考核和联审后,可享受学历提升、培训等其他福利。
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按不低于转正后基本工资的80%标准计发。
八、招聘纪律
云南财经职业学院在招聘过程中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招聘单位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本人应主动申请回避。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九、重要提示
(一)公开招聘公告通过云南财经职业学院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ynczy.edu.cn)面向社会发布,后续相关招聘信息请及时关注云南财经职业学院门户网站,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专业目录参照教育部专业目录执行,包括: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 颁布 );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学位授予单位(不含军队单位)自主设置二级学科名单(截至2021年6月30日)。
(三)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五)未尽事宜由云南财经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0871-63137244 65815871
(二)监督电话:0871-65813822
(三)技术咨询电话:0871-63648723
附件:1.2023年云南财经职业学院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计划表
2.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 颁布 ).pdf
3.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doc
4.学位授予单位(不含军队单位)自主设置二级学科名单(截至2021年6月30日).pdf
云南财经职业学院
2023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