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妇联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和昆明市公益性岗位管理的有关规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性质
招聘1名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此岗位人员不纳入正式编制,实行合同制管理。
二、招聘岗位及工作职责
本次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为省妇联家庭和儿童工作部工作人员1名,男女不限。主要从事家庭教育的相关工作。工作地点为云南省妇联家庭和儿童工作部。
三、招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能熟练使用各类办公软件,有一定文字写作能力;工作认真细致,责任心强,吃苦耐劳;工作适应能力强,有良好的沟通和团队协作精神;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中共党员、有社会工作经历和教育专业者优先。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其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
四、招聘对象
具有昆明市城镇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持《就业创业证》的符合公益性岗位招聘要求的就业困难人员。
就业困难人员包括下列人员:
1.办理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成员;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员;
4.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失业人员;
5.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
报名人员须在户籍所在地作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原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期满人员不得再报名应聘此次公益性岗位。
五、招聘流程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
2023年4月10日至4月21日
2. 报名方式
报名以网络投递材料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将报名所需的材料发至邮箱,并注明“公益岗应聘+姓名”。邮箱地址:ynfletb@163.com(家庭和儿童工作部)。
3.报名需要材料
(1)《云南省妇联公益性岗位应聘报名表》;
(2)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彩色扫描电子版;
(3)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电子版;
(4)本人《就业失业证》或《就业创业证》扫描电子版;
4. 资格审查
符合条件的人员将以电话或邮件的形式通知面试时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面试
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报名应聘者进行面试,主要测评报名者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环境适应能力、文字写作能力以及对职位的适应度和匹配度。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对象。
(四)体检
公示期满后,招聘单位组织对拟聘人员进行健康体检,费用由拟聘人员自行承担。
六、待遇及相关事宜
(一)工资应发数为3170元/月(含个人应缴纳的五险),社会保险中单位及个人缴纳部分由单位代扣代缴。
(二)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一年一签”,满三年后自动退出公益性岗位(最长安置三年,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联系人:马老师
联系电话:63995552
云南省妇女联合会
202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