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等法律法规,根据工作需要,经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2023年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统一考核,公开报名,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2023年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计划表》(附件1)。
符合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均可报名。具体招聘范围和条件,详见《2023年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计划表》(附件1)。报名人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博士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下,具有高级职称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2023年10月31日。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3.应聘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一)报名时间
2023年全年招聘,在岗位招聘未满前均可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0月31日。
(二)报名方式及材料
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短信或来电报名。报名时所需材料:《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其中,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国(境)外毕业生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载明专业或专业领域或专业方向。学历学位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以上材料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huanghaiyan@yafg.ac.cn)进行报名。邮件标题格式为“毕业院校+岗位名称+专业+姓名”。
(三)资格审核
报名资格审核由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人事处负责,采取人工审核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者方可参加面试考核。应聘人员如有疑问,可直接与招聘单位电话咨询。
(四)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与面试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时,应聘人员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报名时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
4.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负责。
5.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面试考核资格者,取消本次面试考核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不受开考比例限制,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考核。
具体面试考核时间和地点将另行以电话形式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电话畅通。
面试考核由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统一组织,主要对应聘人员的专业水平、综合能力等进行考察和测评。面试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根据面试考核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考察的应聘人员。由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组织开展考察工作,采取实地考察或信函考察等方式,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专业成绩、团队协作精神、身心状况、综合素质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作为聘用的重要依据。
考察环节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照面试考核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体检。由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组织应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为孕产妇在孕产期的,经医院确认可以申请延期体检,待生产过后或妊娠终止,按国家相关政策产休假结束一个月内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聘用。
由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网址:http://hrss.yn.gov.cn/)和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ynlky.org.cn/)上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执行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工资有关政策规定。
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招聘单位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本人须主动申请回避。
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一)公开招聘公告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上(网址:http://hrss.yn.gov.cn/)和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ynlky.org.cn/)面向社会发布,后续相关招聘信息请及时关注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门户网站,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专业目录参考教育部目录,包括:最新版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教育部公布的学位授予单位(不含军队单位)自主设置目录一级学科、二级学科和交叉学科清单所列学科专业,教育部审批、备案的学科专业;教育部认证的国(境)外院校的学科专业;其他相关目录。
(三)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五)未尽事宜由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负责解释。
(一)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人事处联系电话:0871-65211541,0871-65151747。
(二)监督电话: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机关党委(人事处)0871-65011402,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纪委0871-65150252。
附件:1.2023年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计划表
2.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
3.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
4.学位授予单位(不含军队单位)自主设置二级学科名单(截至2022年6月30日)
5.学位授予单位(不含军队单位)自主设置交叉学科名单(截至2022年6月30日)
附件1:2023年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计划表.xlsx
附件2: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4:学位授予单位(不含军队单位)自主设置二级学科名单(截至2022年6月30日).pdf
附件5:学位授予单位(不含军队单位)自主设置交叉学科名单(截至2022年6月30日).pdf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