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临翔区搬迁安置办公室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移民搬迁安置人才队伍建设,确保全区移民后期扶持工作顺利开展,充分发挥移民后扶项目在乡村振兴中的助推作用,报经区人民政府同意,临翔区搬迁安置办公室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1名。
三、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资格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上级有规定不得应聘到政府购买服务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人数、年龄、专业、学历及要求
详见附件1《临翔区搬迁安置办公室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简介表》。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2年12月27日至12月29日。
2.报名地点:临翔区搬迁安置办公室(临翔区供销社综合办公楼4楼)。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提交材料:
(1)《临翔区临翔区搬迁安置办公室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A4纸双面打印)一式2份(见附件2);
(2)内地居民第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C1驾驶证(如有可准备)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2张;
(4)与招聘要求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本次招聘方式主要为面谈和考察。面谈、考察均为百分制,按照面谈成绩占80%、考察占20%计算综合成绩。
1.面谈:面谈工作由临翔区搬迁安置办办公室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及仪容仪表等。
2.考察:面谈结束后,原则上按招聘岗位数与应聘人员面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1: 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选。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拟聘岗位资格等情况。
(三)确定拟聘人员
按招聘岗位数以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 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
(四)体检、公示
1.体检: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到县(区)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根据聘用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公示: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在临沧市临翔区搬迁安置办公室公示栏上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
(五)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报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按规定办理签订劳动合同等聘用相关手续。
五、其他相关事宜
(一)岗位待遇
工资待遇参照临翔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标准核发,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二)招聘纪律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对造成恶劣影响且触犯刑律的有关人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招聘监督
为保证临翔区搬迁安置办公室编外人员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全过程接受纪检部门及广大群众监督。本次招聘由临沧市临翔区搬迁安置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联系人:李本高
联系电话:0883--30667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