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云南 > 临沧

云南临沧双江自治县教育体育局招聘公益性岗位公告

文章来源: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2-09-20 09:19:17


双江自治县教育体育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公告

 

因工作需要,双江自治县教育体育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面试,择优招聘。

二、招聘岗位

负责资助中心学生资助经办服务1名,负责局机关保洁服务1名。

三、招聘条件

(一)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

招聘人员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且办理了失业登记的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成员、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员、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城镇失业人员、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连续失业3个月以上易地扶贫搬迁至城镇的脱贫劳动力。

(二)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

1.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员且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均不得参加报名应聘。

4.已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满3年的人员及在岗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5.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四、岗位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双江自治县户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自愿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服从组织安排、保守工作秘密,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3.报名应聘资助中心学生资助经办服务岗位者,需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熟悉计算机操作(具有财务专业技能的优先),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与招聘岗位相匹配的其他条件。

五、工资待遇

招聘的公益性岗位人员需与双江自治县教育体育局签订合同,期限为三年。合同期内,工资待遇按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执行,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五险一金),作息时间按机关事业单位规定执行,食宿自理。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2年9月19日至9月25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末除外。

(二)报名地点:双江自治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二楼)

(三)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报名时提供《就业创业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证明材料(如:残疾人需提供残疾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需提供低保证明、零就业家庭成员需提供相应证明、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现场初审后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的人员再提交上述材料复印件1份。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取消聘用资格。

(四)资格审查:主要对应聘人员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是否为就业困难人员请到县人社就业服务中心核查)。

(五)面试:按照报名、资格审核情况进行综合考察,确定面试人员。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公示对象。

(七)公示及聘用:确定公示人选进行为期5天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最终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

咨询电话:0883—7627837 联系人:李华春

监督电话:0883—7621121

双江自治县教育体育局

2022年9月19日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