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昆明市富民县招商服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适应经济工作新常态和招商引资工作新要求,加快项目落地建设,提高我县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中共富民县委办公室、富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富民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富民县内公开选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人数、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公开选调人数、范围及对象
富民县招商服务中心面向富民县内,公开选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2名。(具体详见,附件1:《2022年昆明市富民县招商服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二)报名人员基本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认可;
(2)年龄不超过35岁(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位或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截止时间为报名之日;
(3)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等次(不含试用期);
(4)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报名之日;
(5)所在工作单位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考生身份须为事业干部;
(6)经所在工作单位、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
(7)具备选调岗位所需的学历及专业(以毕业证专业为准)。专业设置参考教育部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
(8)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新录用、招聘的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镇、街道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3)调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4)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二、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不收取报名费,每人只能选报1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22年9月15日上午8:30至9月17日下午17:00。截止时间后,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报名,报名审核通过即报名成功。
3.领取准考证时间:2022年9月21日上午8:30至9月23日下午17:30。
4.报名(领取准考证)地点:富民县黎阳大厦17楼1717室。
5.各岗位选调人数与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比例不低于1 : 2,未达到比例的取消该选调岗位数。
(二)笔试
1.时间:2022年9月24日上午8:00,
2.地点:富民县第一中学(富民县文昌路1号)。
3.笔试内容及方式:笔试考试为一科,内容为职业能力倾向和综合应用能力。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4.笔试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40%。
5.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前培训。
6.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原件,按照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7.笔试成绩在富民县人民政府网公示3个工作日。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人选确定:笔试结束后,成绩经公示无异议,依据笔试成绩,以岗位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选调计划数与进入资格复审人数1:2的比例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不能进入面试。
2.资格复审时间:10月12日,
3.资格复审地点:富民县黎阳大厦17楼1717室。
4.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者个人自愿放弃、联系不到本人时,选调单位将根据进入资格复审人选的办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因考生资格复审不合格、自愿放弃或特殊情况出现选调计划数与通过审核人数未达到1:2的,取消选调该岗位。
(四)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资格复审通过人员进入面试环节。进入面试人员自动放弃的,空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无法进行递补的,取消该选调岗位。
2.面试方式及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应具备的岗位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
3.面试时间:2022年10月15日上午7:40分。
4.面试地点:富民县第一中学(富民县文昌路1号)。
5.面试总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60%。
6.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如出现考试综合成绩并列的情况,以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阶段。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综合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综合成绩达不到60分的岗位取消该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及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在富民县人民政府网公示3个工作日。
7. 面试当天上午7:40前到达学校,8:00准时开始点名,8:20准时抽签,按抽签顺序参加面试。8:20仍未携带所需证件到达候考室的考生,一律视为自动放弃,不得参加面试。
(五)体检考察
1.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 :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
2. 体检到县级及以上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2016年12月30日修订)及相关规定执行,有关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3.对通过体检的人员,用人单位应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
4.在体检或考察中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人员,取消其拟选调资格。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在合格分数线上的选调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及办理调动手续
1.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选调人员,在富民县人民政府网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符合调动条件的,报经县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后,办理调动手续。
2.拟选调人员须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调动手续并到选调单位报到。调动后,自愿服从岗位安排,同意选调单位主管部门按相关规定重新确定事业单位岗位等级,并根据新岗位等级重新确定工资。
五、选调纪律
1.考生须服从昆明市、富民县事业单位人员调配相关政策规定,提交与选调岗位条件相符的证件,填写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对违反纪律的考生,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2.报名后,报考人员应注意及时登录富民县人民政府网,了解选调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通知,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本人承担。
3.面试通过后,在后续选调环节中放弃的考生,应由本人向选调单位出具本人签字的书面申请。
4.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实行回避制度,按照《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回避规定》执行。凡与选调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亲属关系的选调人员,不得聘用在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或者组织(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选调单位负责人和从事选调工作的人员在选调过程中,与报考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选调公正的应当回避。
5.在选调过程中及办理调动后,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选调工作主管部门可中止或取消其报考资格和选调资格。
6.选调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委、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县纪委监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选调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
六、疫情防控
1.考试当天,考生在入场时提供考前24小时内核酸检测的报告(纸质),考生应佩戴一次性医用防护口罩,出示“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配合进行体温测量,按照指引进入考点候考场所。
2.“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均为绿码的人员,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正常参加面试。
3. 对近7天内有国内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一律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并开展5次(第1、2、3、5、7天)核酸检测。
4.对近7天内有国内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并开展3次(第1、4、7天)核酸检测。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的,则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5.近7天内有国内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实行自我健康监测,3天内完成2次核酸检测,并及时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报告检测结果。
6.“云南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时空交集者未完成核酸检测的人员不得进入考点。
7.考生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8.考生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情形的,取消考试资格。
七、其他事项
1.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昆政办〔2021〕44号)、《中共富民县委办公室、富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富民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富办通〔2021〕51号)文件要求执行。
2.本选调公告由富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选调单位负责解释。
八、监督电话
监督电话:县纪委监委:0871—68811912
县人社局: 0871—68811142
富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5日
附件1:2022年富民县招商服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