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自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蒙自市林业和草原局是蒙自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单位。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修复保护的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合理利用政策,以及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国家和省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工作以及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
经蒙自市林业和草原局研究,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办公室工作人员2名。
二、招聘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具有红河州城镇居民户口,蒙自市城镇户口优先,年龄在35周岁以下;
(三)登记失业并连续失业一年以上,《就业创业证》已年审人员。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林长办工作人员:具有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大专及以上学历,汉语言文学或文秘类等相关专业,能熟练操作wps等各类办公软件,从事过办公室工作等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2.森林资源管理科工作人员:具有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大专及以上学历,计算机、信息技术或林业相关专业,熟练运用计算机,熟悉arcgis等软件的操作,身体素质好,能适应野外工作。
(二)工作认真敬业、细心,学习能力强,有责任心,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3.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立案审查的;
4.参加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违纪人员不满5年的;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或被取消录用资格未满5年的;
6.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提供资料:2023年蒙自市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身份证正反两面、最高学历毕业证、学历证书、户口册、《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及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请将报名材料扫描或拍照后打包发送至邮箱:344812022@QQ.com。
(二)资格审查:根据所提交材料,对报名者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凡通过资格审核者,蒙自市林业和草原局以电话形式通知本人参加面试的时间及地点。
(三)递补:在公示期间发现拟聘用人员不符合条件或个人放弃聘任资格的,在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中,按成绩排名由高至低顺序,依次递补拟聘人选。
(四)综合测试:由蒙自市林业和草原局组织开展统一面试。
(五)体检:面试合格者,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到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面试者自行承担。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从通过面试的人员中递补。
(六)公示:对成绩进行公示期5天。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3年9月11日至9月25日,节假日除外,工作日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报名地点:蒙自市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302(蒙自市铸警路)。
六、工资待遇
(一)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2000元),能胜任工作的与蒙自市林业和草原局签订劳动合同,单位缴纳五险,录用后工资待遇4000元/月(包含单位五险,最终工资待遇以签订合同为准)。
(二)签订劳动合同满一年后,纳入工会会员管理,享受同等待遇。
七、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须认真对照本简章招聘条件如实申报,如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将取消应聘资格。面试时间、地点等未尽事宜待报名截止后两周内以电话或短信方式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近期保持电话畅通。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蒙自市林业和草原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余波,联系电话:13988027680。
蒙自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