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文联关于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择优聘用。
二、招聘人数及工作职责
本次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1名。主要从事办公室文秘、文艺活动组织等相关工作。工作地点为红河州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年龄在52周岁以下,男女不限;
3.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熟悉电脑操作和常用办公软件运用,具备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
5.有吃苦耐劳精神,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
6.具有红河州内城镇居民户口,登记失业并连续失业一年以上《就业创业证》已年审人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3.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立案审查的;
4.参加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违纪人员不满5年的;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或被取消录用资格未满5年的;
6.曾被开除公职的;
7.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
四、招聘方法及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10 月17日至2022年10月31日;
报名方式:请将报名所需材料电子版(拍照或扫描)发送至邮箱:hhzwlgzh@163.com,备注:姓名+公益性岗位报名+联系电话;
报名所需材料:报名信息采集表(详见附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最高学历毕业证、相关获奖证书、《就业创业证》、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
(二)资格审查
由红河州文联对报考人员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后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三)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实际工作能力。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自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在报名人员中另选人员安排面试、组织体检。
(五)公示、聘用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红河州文联”微信公众号公示5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正式聘用,由红河州文联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六)待遇
试用期工资待遇为2500元/月,试用期满后,工资待遇为3000元/月,聘用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五险,本人需承担个人缴纳部分。纳入工会会员管理,并享受同等待遇。
未尽事宜由红河州文联负责解释。
联系人:马瑞瑞;
电话:15087355913、0873-3730586。
附件:报名信息采集表.docx
红河州文联
2022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