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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红河州消防救援支队搜救犬分队搜救犬训导员、犬病防治员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红河人才网 | 发布日期:2022-07-15 16:05:49


红河州消防救援支队搜救犬分队2022年搜救犬训导员、犬病防治员招聘公告

 

为提升全州消防救援队伍应急救援能力,强化搜救犬分队建设,依据《云南省专职消防队伍管理办法》,红河州消防救援支队现面向社会公开专职搜救犬训导员、犬病防治员,主要承担支队战备执勤、搜救犬驯养、训导、犬病防治等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专职搜救犬训导员:3名

专职犬病防治员:1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专职搜救犬训导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社会人员,限男性。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身心健康。

5.具有高中(含)或中专以上学历。

6.年龄满18至40周岁,具备搜救犬、军犬、警犬相关训导经验的,可适度放宽年龄。

7.符合下列条件者优先:红河州常住户口的优秀青年、中国共产党党员、退役的优秀军人和消防员、建档立卡贫困户、体育院校毕业的体育特长生、B2以上驾驶证、会养犬,其他专业技能。

8.符合优先条件者,其他招聘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专职犬病防治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社会人员,限男性。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身心健康。

5.具有高中(含)或中专以上学历,年龄不限。

6.需具备犬病防治2年以上工作经验,持有兽医证或医疗许可证,具备搜救犬、军犬、警犬犬病防治经验的,可优先招聘。

三、工作时间

专职搜救犬训导员:实行24小时驻勤备战与8小时工作制度相结合,每周一轮换,具体调休以消防站实际安排为准。

专职犬病防治员:根据犬只健康状况,定期到消防站为犬只健康体检,进行犬病防治,将犬状态调理至最佳状态。

四、工作地点

统一分配至蒙自大队所属的学府路消防救援站工作。

学府路消防救援站地址:蒙自市学府路(观音桥农贸批发市场对面)。

五、用工形式

本次招聘的专职搜救犬训导员与犬病防治员由红河州消防支队与蒙自市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管理,由蒙自大队与符合条件的应聘者签订劳动合同,专职训导员实行准军事化管理,犬病防治员实行普通管理。

六、工资和优待

1.工资每月工资大队根据当地政府财政保障情况具体制定。

专职搜救犬训导员与犬病防治员工资:基本工资3300元/月,工龄工资80元/年增长。

2.统一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5项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由两部分构成,单位部分和个人部分,每月个人部分须向单位缴纳或从工资中扣除。每年蒙自大队定期为专职搜救犬训导员与犬病防治员购买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此部分开支由单位保障,无需个人缴纳费用。

3.专职搜救犬训导员、犬病防治员符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试行)》条件,工作表现突出的,优先推荐参加消防员招录,被正式录用的,从事专职消防员工作年限计入工作时间,授予相应的消防救援衔。

4.专职搜救犬训导员工作满1年以上者,择优公费选派参加搜救犬专业培训及其他各类专业技能培训。

5.工作满一年后,根据各用人单位的政策,享受每年一定天数的带薪休假和公费体检1次。根据值班需要,节假日参与执勤的,节后安排相应天数的调休。

6.专职搜救犬训导员提供工作期间的食宿、被装等,犬病防治员提供工作期间的餐食、工装和休息间。签订正式合同的员工,以上项目均由大队提供。

七、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13日-2022年7月22日。

2.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初创 13769321885。

3.报名方式与地点:现场报名与网上报名两种。

(1)现场报名地址:红河州蒙自市学府路消防救援站,现场报名点节假日不休,报名期限内均可现场报名。

3.报名材料:

(1)现场报名需携带的材料 (均须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①填写完整的《红河州消防救援支队专职搜救犬训导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一份,并粘贴本人近期免冠蓝底照片(1寸)。应聘犬病防治员的填写《红河州消防救援支队专职犬病防治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②填写完整的《红河州消防救援支队专职搜救犬训导员招聘政治考核表》(附件3)一份,并加盖相关单位公章,粘贴本人近期免冠蓝底照片(1寸)。应聘专职犬病防治员的填写《红河州消防救援支队专职犬病防治员招聘政治考核表》(附件4)。

③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或户口卡,集体户的携带集体户口首页和本人页,无集体户首页原件的可携带加盖存档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④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还需提供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电子备案表的打印件。

⑤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⑥有部队服役经历人员携带退役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⑦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核酸检测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2)网上报名需投递的材料为:以上所有材料的电子版扫描件,放到一个以应聘人员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如:张三 53250xxxxxxxxxxxxx)命名的文件夹里,压缩后再发送至33866523@qq.com邮箱。

(二)资格初审与政治审查

采取边报名边审核的方式进行,通过资格初审和政治审查人员名单,7月25日后由红河州消防救援支队统一在“红河消防”、“蒙自消防”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微信直接搜索公众号“红河消防”“蒙自消防”即可关注)

(三)面试测试

资格初审和政治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地点为蒙自市学府路消防救援站(地址:观音桥农贸批发市场对面)。面试时间暂定,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和微信公众号发布为主。面试主要是了解应聘者语言表达、综合分析、思维反应能力和心理素质。面试结果将通过微信公众号公布。

(四)体检

面试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由蒙自大队统一组织,体检地点为蒙自市人民医院。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时间以电话通知和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为主。

(五)签订合同

根据资格初审、政审、面试、体检情况,录用名单和分配计划,统一在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录用者同蒙自市消防救援大队签订劳动合同,初次聘用合同期为1年。

(六)岗前培训和岗位见习

专职搜救犬训导员、犬病防治员:岗前培训和岗位见习由蒙自市学府路消防站统一组织。培训和见习考察合格者方可转正。培训和见习期间的被装、伙食等相关费用由与之签订劳动合同的消防救援大队承担。

附件(点击下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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