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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红河个旧市医疗卫生共同体乍甸分院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 | 发布日期:2025-05-08 20:03:54


  一、招聘原则

  为加强本机构医疗队伍建设及业务发展需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3.性别不限,35周岁以下,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口腔医学专业,具有口腔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具备儿童口腔诊疗经验者优先。

  5.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热爱医疗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吃苦耐劳,工作认真,有较强的合作意识和团队精神,能胜任本职工作,服从机构安排。

  (二)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其影响期或处分期限未满的。

  2.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身体原因不符合聘用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三、招聘岗位

  口腔助理医师岗位1名;需具备口腔助理医师资格证书。

  四、薪酬待遇及工作地点

  1.试用期(2个月)

  工资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文件精神执行。

  2.正式入职(试用合格)

  工资3000-5000元,待遇福利具体面谈。

  3.工作地点

  个旧市鸡街镇乍甸卫生院(个旧市鸡街镇下乍甸村健康路)

  (一)招聘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5月30日,审核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

  (二)报名所需材料

  身份证,毕业证,口腔助理医师资格证书,个人简历。

  (三)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请于工作日携带简历等所需材料至乍甸卫生院行政楼四楼办公室(位于云南省红河州个旧市鸡街镇下乍甸村健康路)

  2.网络报名:请将简历等所需材料发送至邮箱:1397066142@QQ.com。

  (四)考核安排

  面试:根据报名情况,决定面试方式及时间。

  六、其他事项

  1.根据人员具体上岗时间,试用2个月,试用期内根据机构试用期考核方案决定是否继续聘用。

  2.因报名人员电话联络不上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3.本公告及其他未尽事宜由机构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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