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县彩云镇关于2023年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的公告
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州乡村振兴系列工作部署,全面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根据《禄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禄丰市乡村振兴局关于认真做好2023年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自2023年4月起在彩云镇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70个,聘期9个月(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条件
乡村公益性岗位主要用于安置我镇户籍、16—65周岁、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收入偏低且能胜任岗位工作的脱贫家庭劳动力(含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优先安置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中的弱劳力、半劳力。
二、招聘范围、程序和方式
彩云镇辖区9个村委会符合条件的人员,由村委会审核、公示、聘用,进行岗前培训,在自愿报名的基础上公开、透明、集中招聘。
三、岗位设置
一人一岗。一个人只能安置在一个乡村公益性岗位,严禁安排已实现转移就业或已与其他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已以企业职工身份参加社会保险或超龄或不能胜任公益性岗位工作或已享受交通费补贴政策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从事乡村公益性岗位,严禁一人多岗。
四、聘用时间及补贴标准
2023年乡村公益性岗位聘用的时间为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聘期9个月,补贴标准为800元/月。
五、工作时间
乡村公益性岗位每周上岗最少3天,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得低于24小时。
六、日常管理要求
由镇级统一管理,村委会负责具体实施,不得跨村聘用。严格按照《楚雄州促进乡村振兴乡村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对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管理。一是签订协议,二是建立人员档案,三是进行在岗履职情况登记、考勤记录。
七、报名时间、地点
2023年3月20日至23日本人持身份证和个人申请到户籍所在村委会报名。
彩云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