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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保山市图书馆公益性岗位招聘简章

文章来源:保山新闻网 | 发布日期:2022-08-03 13:43:51


保山市图书馆公益性岗位招聘简章

 

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保山市图书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统一面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主要工作职责

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4名:

1.办公室岗位1名,主要从事办公室文秘及相关业务工作;

2.采编流通部岗位3名,主要从事采编流通相关业务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3.无违纪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

(二)资格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8月3日以后出生)人员,性别不限;

2.具有国民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不限;

3.连续失业一年以上,并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的高校毕业生;

4.具有保山市户籍;

5.已在公益性岗位工作满三年的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2022年8月3日在保山新闻网、保山文旅、市图书馆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简章。

(二)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22年8月3日至2022年8月17日。报名者请填写《保山市图书馆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发至邮箱:nathan721@sina.com,联系人:汪老师13628750721。

(三)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情况,经招聘领导小组查阅个人信息后择优按一定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四)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达面试地点,无法联系或未按时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时需携带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和《保山市图书馆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个人所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

(五)确定招聘对象:在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经体检合格,公示无异议的作为考察对象,考察合格的由保山市图书馆与拟招聘对象签订劳动合同。

五、工资待遇

人员一经聘用,按照政策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合同到期根据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年)。工资待遇为:办公室岗试用期1个月,工资3000元/月,转正后3500元/月;采编流通部岗试用期1个月,工资2500元/月,转正后3000元/月(以上待遇均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单位不提供食宿,出差按差旅费有关规定报销,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按岗位需求执行。

六、纪律要求

招聘实行诚信原则,应聘人员应无违法违纪记录,并对自己提交的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附件:保山市图书馆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docx

保山市图书馆

2022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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