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坪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柯坪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队伍建设,为群众提供更好的服务,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0名辅警,具体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坚持人员聘用制管理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以上,30周岁及以下;(2005年12月1日-1992年12月1日)
4、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需要的工作能力,同等条件特殊岗位人才、公安类院校毕业生优先录取;
5、退伍军人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8年12月1日),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服役期间立功受奖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6、具有良好的国语交流、书写水平;
7、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且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热爱公安事业。勇于奉献,吃苦耐劳,有良好的道德素养和履行警务辅助岗位职责的能力。
(二)下列人员不属招考范围:
1、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主要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4、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5、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的;
6、有吸毒史和精神病史的;
7、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9、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开除的;
10、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综合测试(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22日10:00—11月28日18:00(北京时间)。
2.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不接收其他方式报名,报名表电子版和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邮箱地址:www.646352768@qq.com。
3.资格审查
12月1日10点30分报考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首页、户主页、本人页)、毕业证(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学信网验证报告),退伍军人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综合测试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体能测评成绩×50%
笔试成绩、体能测评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根据综合成绩,按报考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闱人员。
1.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由柯坪县公安局具体组织实施。测试项目有:1000米、俯卧撑、跳远、100米。按照《公安民警体育锻炼准评分表》核定成绩,体能测评成绩取四项成绩的平均分。
体测时间:2023年12月1日11:00。
地点:柯坪县体育场。
2.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采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测试》,笔试主要测试综合基础知识,不发放学习资料,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23年12月2日10:30。
地点待通知。
(三)面试
综合成绩合格的,按招聘岗位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谈入闱人员。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主要测试逻辑思维能力、处理和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时间:2023年12月3日10:30。
地点待通知。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招聘岗位名额1:1比例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并进行尿检检查,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进行等额递补。
总成绩=综合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政审
用人单位负责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通过社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县级公安机关等进行政治审查,重点考核应聘者在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方面的表现。不符合条件的等额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通过考核确定拟聘人选,经研究同意后,将考核结果对外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并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者继续履行合同,不合格者解除合同。如不服从分配,不予签订劳动合同。
三、用工性质和聘用期待遇
(一)签订劳动合同
招聘人员为合同制用工,实行合同管理,期满考核合格,续签劳动合同。
(二)待遇保障
工资标准:试用期满转正后高中5604 元/月(含五险一金)、中专5703元/月(含五险一金);大专:6092元/月(含五险一金);本科:6657元/月(含五险一金)。
四、其他事项
1.请务必按时参加各项考务活动,超过时限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2.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与报名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