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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新疆伊犁师范大学招聘事业编制专任教师_辅导员30人公告

文章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发布日期:2023-08-02 15:08:24


伊犁师范大学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任教师、辅导员(第二批)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文件要求,经伊犁师范大学党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共计30人,其中专任教师10名、辅导员20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伊犁师范大学是一所隶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管理的普通高等师范学校,具有悠久的历史。学校前身是1948年成立的新疆省立伊犁专科学校,1953年更名为伊犁师范学校,1980年经国务院批准升格为普通本科院校,定名为伊犁师范学院。2018年12月,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伊犁师范大学。

学校设有马克思主义学院、霍尔果斯商学院、法学院、教育科学学院、体育与健康学院、中国语言文学学院、外国语学院、旅游与历史文化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化学化工学院、生物科学与技术学院、资源环境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网络安全与信息技术学院、电子与工程学院、中国语文教育中心等18个学院(中心)。现有54个本科专业,涉及文学、理学、教育学、工学、历史学、法学、艺术学、管理学、经济学和农学10个学科门类。

现有中国语言文学、数学、物理学、法学、教育学、化学、生物学、马克思主义理论8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覆盖29个二级学科,另有教育、体育、法律、新闻与传播、资源与环境、旅游管理6个专业硕士学位类别。

学校有中国语言文学、物理学、数学3个自治区级重点学科;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哈萨克语言)1个国家级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生物科学、应用化学、应用物理学3个自治区级重点专业;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应用物理学2个自治区紧缺人才重点专业;法学、数学与应用数学、汉语言文学3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化学、应用物理学、学前教育、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哈萨克语言)、思想政治教育、生物科学、小学教育、音乐学、广播电视学、旅游管理、环境科学11个自治区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有幼儿园课程1门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经济法学、幼儿园课程、复变函数、近世代数、心理学、中国画技法、物理化学、经济法学、声乐、中国近现代史纲要10门自治区级一流本科课程;近世代数、现代哈语、大学物理学、有机化学、文学概论、外国文学、复变函数7门自治区级精品课程;外国文学1门自治区级精品视频公开课。

二、招聘范围: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伊犁师范大学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第二批)岗位设置一览表》(附件1)《伊犁师范大学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辅导员(第二批)岗位设置一览表》(附件2)。

四、招聘岗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三)报考辅导员岗位、马克思主义学院专任教师岗位政治面貌须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及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要求;

(六)应聘者应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2023年9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

(七)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各年龄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的,即1992年8月2日(含)后出生;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的,即1987年8月2日(含)后出生;要求在40周岁及以下的,即1982年8月2日(含)后出生;

(八)考生须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九)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全部条件和要求、能吃苦耐劳、辅导员需入住学生公寓;

(十)本校同工同酬人员报名须达到《伊犁师范大学同工同酬人员管理办法》中相应条件;

(十一)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2.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5.参加“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6.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7.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9.2023年9月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五、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的办法进行,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六、招聘工作程序

招聘程序主要有: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

(一)公布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www.xjrs.gov.cn,下同)、伊犁师范大学官网(http://www.ylnu.edu.cn,下同)同步发布招聘信息,信息发布期限为2023年8月2日至2023年8月11日。

(二)报名

报考者登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伊犁师范大学官网认真阅读招聘信息和有关要求,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未按照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年龄、学历和专业要求、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要求报名而影响招聘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1.网络报名时间:2023年8月3日10:00-2023年8月11日17:00,为体现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选拔优秀人员到校工作,所有应聘人员均需在网上进行报名。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报名时间截止,不再受理报名。

2.网络报名方式:

(1)应聘人员登录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伊犁师范大学大学主页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设置一览表》等,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其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选择多个岗位报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与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3.所有招聘岗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陆伊犁师范大学报名系统(https://zhikaocn.com/invitation/notice/351,建议使用电脑端谷歌浏览器)进行注册报名,选择相应的报考岗位,并按照提示上传各类扫描件。

4.资格初审阶段报名表被退回的考生,可在2023年8月12日19:00之前,可补充资料并重新提交确认。8月12日19:00截止后,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视为报名失败。

5.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8月3日10:00至2023年8月15日18:00。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超过规定时间缴费的视为缴费失败,不允许参加笔试。缴费金额95元。缴费快捷入口:https://zhikaocn.com/victory/application/index

如缴费成功,但系统未显示成功者,可刷新页面或重新登录后查看。若缴费存在异常,可拨打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电话。注意:缴费成功即为报名确认,所报岗位及个人基本信息不能再进行修改。

(1)应聘人员注册后详细填写基本信息,其中包括基本资料、教育经历、工作经历、家庭成员、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等,所填信息要求完整、准确,如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及聘用资格。

(2)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及政策咨询电话:400-088-0028(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3)网络报名过程中,应聘人员对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有疑问的请咨询各岗位联系人,联系方式见附件1和附件2。

(4)报名截止时间内,需完成网络报名和附件上传工作。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A、伊犁师范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附件3)扫描件;

B、身份证扫描件;

C、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

D、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交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扫描件;

E、普通话证书扫描件;

F、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须提交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扫描件(附件4);

G、岗位要求是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需提供相关证明(附件5)扫描件。

(5)应聘同一岗位,专任教师岗位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可按规定调整为1:2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辅导员岗位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1:5,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可按规定调整比例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伊犁师范大学组织人事部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中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需按时提交各项材料,资格审查资料不全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在招聘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结果将在伊犁师范大学官网进行公布。

(四)考试

伊犁师范大学公开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

1.笔试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专任教师岗位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学科专业能力;辅导员岗位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基础知识和写作能力,统一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命题。笔试成绩在伊犁师范大学官网上公布。

2.笔试由伊犁师范大学组织实施,应聘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参加相应环节。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报名结束后在伊犁师范大学主页公布,不再单独通知。  

3.笔试成绩公布后,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专任教师岗位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3比例,辅导员岗位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5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若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可按规定适当调整比例)。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闱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面试者,一同入闱面试。

4.笔试成绩、排名及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将在伊犁师范大学官网公布。

(五)面试

1.面试具体时间及注意事项详见伊犁师范大学官网。

2.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当场宣布,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3.专任教师岗位主要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综合考核考生的专业工作能力、语言表达、举止仪表及人际沟通能力等;辅导员岗位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进行,综合考核考生的计划组织能力、创新应变能力、决策能力、业务工作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举止仪表及人际沟通能力等。

4.截止面试前一日,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入闱面试人员;面试当日,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总成绩、排名及体检人员名单将在伊犁师范大学官网公布。

(七)体检

1.体检由伊犁师范大学负责组织实施。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及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2.伊犁师范大学统一组织在三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对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体检。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按照同一岗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3.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项目(试行)》《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4.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须自被告知体检结果的3-5日内,由伊犁师范大学另行指定三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

5.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人员,组织安排体检。

(八)考察

1.伊犁师范大学将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核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

2.报考者应对所填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伪造证件者,取消录用资格。

3.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4.考察内容及结果由伊犁师范大学组织人事部负责审定。

(九)确定拟聘用人员

伊犁师范大学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体检、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审议,确定拟聘用人员。

(十)公示

经伊犁师范大学党委常委会确定的录用人员,将在伊犁师范大学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以来电、来访、来信等形式向伊犁师范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反映,反映的问题要实事求是,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信函应署真实姓名和单位名称,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程序办理拟聘人员聘用手续;公示有异议的,由伊犁师范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调查核实情况,凡违反招聘政策规定、影响正常聘用结果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并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考察、公示人员。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1.应聘者须持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视为自动放弃。

2.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组织实施

此次招聘由伊犁师范大学组织人事部组织实施。其中报名环节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

八、招聘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我校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我校组织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我校领导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二)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伊犁师范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九、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在伊犁师范大学官网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求及时关注伊犁师范大学官网和报名系统上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凡因个人原因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和重要信息提示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招聘任何环节发现有不符合报名资格者,立即取消其招聘资格。

(五)应届毕业生无法正常按期毕业及取得相应学位的,取消录用资格。

(六)本方案未尽事宜,由伊犁师范大学组织人事部负责解释。

招考单位职位咨询电话:0999-8138027

监督电话:0999-8160843

技术咨询电话:400-088-0028。技术服务时间:9:00-12:00,13:30-17:00(工作日)

 

附件:1.伊犁师范大学2023年春季招聘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第二批)岗位设置一览表(下载)

    2.伊犁师范大学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导员( 第二批)岗位设置一览表(下载)

    3.伊犁师范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下载)

    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下载)

    5.党员证明材料模版(下载)

    6.2018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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