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新疆 > 全新疆

2023年新疆兵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_兵团中心血站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考试信息网 | 发布日期:2023-06-15 14:45:01


2023年度兵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兵团中心血站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为持续加强兵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兵团中心血站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做好2023年度兵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兵人社发电〔2023〕11号)等有关法规政策,兵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兵团中心血站决定组织开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笔试(除免笔试岗位外,详见《2023年度兵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兵团中心血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计划

此次兵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兵团中心血站计划公开招聘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临床医学类、医学技术类、生物科学类工作人员共15名,涉及3个岗位(详见《岗位表》)。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招聘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须学校开具可以正常毕业的证明),部分岗位招聘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招聘条件

1.符合招聘岗位的年龄要求: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的应聘人员,即1988年6月15日以后出生;年龄要求在40周岁及以下的应聘人员,即1983年6月15日以后出生;年龄要求在45周岁及以下的应聘人员,即1978年6月15日以后出生;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与工作能力;

5.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须经原工作单位同意,在资格复审时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岗位表》。

(三)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其中,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四、信息发布平台

兵团考试信息网(http://btpta.xjbt.gov.cn/,下同)为此次招聘工作各类信息发布的官方平台。

兵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指定报名邮箱:btjkzx@126.com;

兵团中心血站指定报名邮箱:btzxxz@126.com。

五、招聘工作时间安排(北京时间)

(一)报名、资格审查时间

报名时间:2023年6月15日10:00至6月27日16:00。

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6月15日10:00至6月27日18:00。

(二)考试时间、方式:

1.笔试(除免笔试岗位外)时间:

2023年7月1日(周六)10:30-12:30

2.面试采取现场招聘的形式进行,具体地点、要求另行在兵团考试信息网通知。

六、招聘工作程序及相关政策

此次招聘工作程序为: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除免笔试岗位外)、面试、体检、递补、考察、公示、审批聘用、到岗后资格复核。

(一)网上报名

1.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可通过兵团考试信息网(http://btpta.xjbt.gov.cn/)查询《2023年度兵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兵团中心血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需要咨询时,请拨打《岗位表》中注明的招聘咨询电话。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段报名。

(1)兵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名时将报名所需材料打包发送至兵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指定报名邮箱,文件命名为“报考人岗位+姓名”;

(2)兵团中心血站:报名时将报名所需材料打包发送至兵团中心血站指定报名邮箱,文件命名为“报考人岗位+姓名”。

并上传以下材料的电子版:

(1)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证明)、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扫描件等材料。

(2)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3)中共党员证明(岗位要求需中共党员(含预备)的,应提供所在院系、单位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未做要求的不用提供)。

(4)岗位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还需开具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大学生在校期间参加相关工作的,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开始缴纳社会保险,也不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5)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需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并上传认证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登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www.cscse.edu.cn)查询国(境)外学历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6)《考生承诺书》签字扫描件。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3.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阅读报考岗位设定的条件,选报自己适合的岗位,防止错报、误报。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相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骗取报考资格及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4.注意事项

(1)考生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不得伪造、虚构内容。考生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须严格按照招聘公告报名流程要求报名,考生的报名账号,只限考生本人使用,严禁将用户名、用户密码泄露或者转借给他人。如有违反,所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3)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按照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结合报考人员上传的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习成绩、在校表现等材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笔试、面试条件人员。

报考人员可在2023年6月28日上午11时后登录兵团考试信息网(http://btpta.xjbt.gov.cn/)查询是否通过网上资格审查。

(三)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除免笔试岗位外,详见《岗位表》)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笔试、面试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后续环节。笔试开考比例为1:3,面试人数按照岗位招聘人数实际情况择优确定。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笔试考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张试卷(汉语试卷),每张试卷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每门考试时间为90分钟,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环节。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职位拟招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兵团考试信息网(http://btpta.xjbt.gov.cn/)上公布。

2.面试。面试采取现场招聘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专业技术工作能力,包括专业知识、思维理解、应变分析、语言表达等能力。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3.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和成绩排名在兵团考试信息网(http://btpta.xjbt.gov.cn/)上向社会公布。

4.考试成绩以面试成绩为准,依次按照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

(四)体检

体检由兵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兵团中心血站统一组织。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职位拟招聘人数的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详见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局网站)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体检应在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兵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另选三级甲等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也可在与考生签订诚信承诺书的前提下,采取委托的方式进行,并约定到岗后进行复核,如存在不诚信行为,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五)递补

在考察环节之前,如有考生放弃本次招聘考试,视情况依次递补后续考生。体检环节考生只递补一次。后续环节不再递补考生。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要求、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或证明材料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招聘单位在与考生签订诚信承诺书的前提下,考察可以采取委托的方式进行,并约定到岗后进行复核,如存在不诚信行为,取消考生聘用资格。

(七)公示

兵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兵团中心血站按照拟招聘岗位数,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兵团考试信息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八)审批聘用

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兵团卫生健康委员会、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审批手续,由兵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兵团中心血站办理聘用手续,并与受聘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初次聘期为5年,初次就业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九)到岗后资格复核

拟聘用人员报到后,招聘单位对考生相关情况进行资格复核,如存在不诚信的行为,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监督

兵团卫生健康委员会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参加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要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于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进行严肃查处、追责问责。报考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按照上述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监督电话: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0991-2890328。

八、招聘有关事项

1.请各位报考人员务必按时参加各项考务活动,超过时限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2.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另行通知。公告及有关通知或安排发布的官方网站为兵团考试信息网。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3.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报考人员应信守本人在网上报名时签署的诚信承诺,在网上报名时如实填写、上传个人信息,如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将被视为失信行为,由此带来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及其他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5.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6.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7.本《公告》由兵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兵团中心血站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

兵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室:0991-2645602;

兵团中心血站办公室:0991-2644959。

附件:

1.2023年度兵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兵团中心血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2023年度兵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兵团中心血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3.考生承诺书

兵团卫生健康委

2023年6月13日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