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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新疆警察学院及所属事业单位招聘12人公告

文章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发布日期:2022-12-13 11:18:50


新疆警察学院及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要求,经新疆警察学院党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名。现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警察学院承担新疆公安后备力量培养、在职民警培训、公安部委托的国内反恐培训及中外警务合作培训等三大任务。属正厅级建制,由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自治区公安厅管理,自治区教育厅业务指导。

新疆警察学院附属保安学校主要组织实施安全防范技术学历教育及在职保安培训工作。规格相当于县(处)级,核定差额事业编制45名,隶属于新疆警察学院管理。

新疆警察学院医院主要承担所在社区医疗服务工作,负责学院师生医疗保健、健康体检、疫苗接种和常见病诊治工作;负责学院健康教育、现场急救等课程的教学任务。规格相当于县(处)级,核定差额事业编制25名,隶属于新疆警察学院管理。

新疆警察学院后勤服务中心负责为机关办公及教职工提供后勤服务保障,负责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宿舍等公共场所的维修管理、清洁卫生及其他后勤保障工作,规格相当于县(处)级,核定全额事业编制12名,隶属于新疆警察学院管理。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均可报名。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详见《新疆警察学院2022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招聘岗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及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要求。

(五)应聘者应具备岗位条件要求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2022年应届毕业生在2022年8月1日前应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

(六)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1年11月10日(含)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6年11月10日(含)后出生。

(七)报考人员系“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等基层项目服务人员,其服务时间需达到规定要求(服务期限为1年的须满8个月及以上,服务期限为2年的须满16个月及以上)。

(八)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全部条件和要求。

(九)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3.参加“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4.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5.不符合招聘岗位基本条件要求的;

6.高校未毕业的在读硕士、博士不在此次招聘范围内。

五、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六、招聘程序

新疆警察学院及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考试(笔试和面试)、资格审查、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xinjiang.gov.cn/,下同)、新疆警察学院官网(http://www.xjpcedu.cn/,下同)和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2年12月12日00:00至12月19日24:00。

2.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段登录科锐国际睿聘招考一体化系统报名网站

https://zhaokao.caidaocloud.com/rp-web/#/index/10937报名。并按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按要求上传相关资料(原件PDF格式扫描件),详见附件《考生网上报名操作说明》。

3.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请关注新疆警察学院官网。

4.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并缴纳报名及笔试费用共计95元,缴费成功即为报名确认,所报岗位及个人基本信息不能再进行修改。

(2)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步骤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提供伪造报名材料的,一经确认,随即取消其报考及聘用资格。

(4)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可按相关规定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5)技术支持服务电话:400-032-8530

报名咨询:请加入QQ群668557140

5.报名需上传资料

(1)《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2)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原件扫描件;

(3)大学本科学历及学位证、研究生学历及学位证原件扫描件;

(4)少数民族考生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或以上证书原件扫描件;

(5)其他岗位要求条件的证明扫描方式同上;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考试总成绩为100分,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其中教师岗位需参加专业试讲,试讲满分为100分,在面试总成绩中按50%折合计算。

1.笔试。具体时间及考试方式请关注新疆警察学院官网。笔试结束后,按照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3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闱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者一同入闱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入闱面试。

2.面试

(1)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新疆警察学院官网,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满分为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3)截止面试前一日,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等额递补入闱面试人员;面试当日,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4)面试结束后,在新疆警察学院官网公布面试成绩及总成绩排名,同时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1的比例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

1.体检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2.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有关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或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须自被告知体检结果3-5日内,在另行指定的三级甲等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

4.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出现空缺名额,按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人员,组织安排体检。

(五)考察

1.新疆警察学院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全面考察。着重考核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2.应聘人员对所填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实填写《考察表》,考察应届毕业生听取学校相关组织意见,考察历届毕业生听取居住地街道和辖区派出所意见,考察已参加工作人员听取原工作单位意见。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伪造证件者,取消录用资格。

3.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按照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4.考察结束,考察合格人员由新疆警察学院党委集体研究确定为拟聘人员,进入公示环节。

(六)公示

通过新疆警察学院官网公示拟聘用人员,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程序办理拟聘人员聘用手续。凡违反招聘政策规定、影响正常聘用结果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并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考察、公示人员。

(七)聘用

1.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新疆警察学院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招聘纪律及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我单位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我单位领导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二)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新疆警察学院纪检委(监察室)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991-3190063        

 八、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在新疆警察学院官网及时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新疆警察学院门户网站和报名系统上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凡因个人原因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和重要信息提示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应届毕业生无法正常按期毕业及取得相应学位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招聘任何环节发现有不符合报名资格者,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新疆警察学院政治部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新疆警察学院(新疆公安警察培训基地)

2022年12月9日

附件1:新疆警察学院2022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2: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附件3:同意报考证明.doc

附件4:考生网上报名操作说明.docx

附件5:研究生专业目录(2016年).doc

附件6: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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