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天津 > 全天津

2023年天津市津南区招录社区工作者90人公告

文章来源:中国北方人才市场 | 发布日期:2023-09-15 12:08:23


天津市津南区2023年度招录社区工作者公告

 

  为加强党对城市基层工作的领导,扎实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建强基层治理骨干力量,根据《天津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2023年天津市津南区计划招录社区工作者90名,现就组织招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对象及资格条件
 
  本次招录的社区工作者为在社区从事党建、治理、服务工作的全日制专职工作人员。设置职位一、职位二、职位三,共三个职位,具体职位要求及招录人数详见《天津市津南区2023年度招录社区工作者计划表》。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基本素质优良,热爱社区基层工作,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录用体检标准。
 
  4.天津市高校2023届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和具有天津市户籍的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截至2023年7月31日,须取得相应学历证书)。不含定向培养、委托培养毕业生等,海外留学学历须做学历认证。
 
  5.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92年10月以后出生)。
 
  6.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考生父母为津南区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的,考生不得报考津南区职位,实行回避。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招录为社区工作者:
 
  1.受过刑事处罚或因犯罪情节轻微免于刑事处罚的。
 
  2.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6.道德败坏,参加过非法宗教组织的。
 
  7.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8.患有精神疾病等其他不宜从事招录职位工作的。
 
  二、政策待遇
 
  社区工作者任职期间须在社区工作,是中共党员的,党组织关系转至所在社区党组织,享受以下政策:
 
  1.社区工作者实行合同制,与街镇签订劳动合同。
 
  2.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根据工作岗位和在社区工作年限等确定,设置3岗18级,另设有年度考核绩效奖。按照国家和我市有关规定,为社区工作者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3.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安排,符合条件的社区工作者可参加公务员、事业编定向招录或招聘。
 
  三、报名和缴费方式、时间及相关事项
 
  本次考试报名、缴费均在网上进行,具体职位要求及招录人数详见《天津市津南区2023年度招录社区工作者计划表》,考生从2023年9月11日开始,可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才网(http://www.tjrc.com.cn)上查询。
 
  报名时间:2023年9月18日9:00至9月22日16:00。
 
  报名网址:http://www.tjtalents.com.cn。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期间要如实准确填写《报名登记表》,对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报考人员成功提交《报名登记表》后,可在24小时内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笔试考务费,笔试考务费每人45元。
 
  缴费时间:2023年9月18日9:00至9月23日16:00。
 
  报考申请未审查或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可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或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成功以缴费成功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不得参与笔试环节。
 
  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立即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为《综合能力测试》,考察党的理论方针政策和基层治理基本知识,测查综合素质、发展潜能等,满分为100分,保留2位小数。本次招聘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职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低于3:1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报考不能开考职位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完成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申请退费。
 
  笔试准考证在报名网站下载,下载时间:2023年10月12日9:00至10月14日9:00。
 
  笔试时间:2023年10月14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缺少任一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考生有缺考、违纪或成绩为零分、成绩无效等情形,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考试费不予退还。
 
  考生可于2023年10月23日登录报名网址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二)面试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每个职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
 
  面试为结构化面谈,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保留1位小数,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录用,面试的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2023年10月26日9:00至2023年10月27日17:00,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在线缴纳面试考务费、打印面试准考证。面试考务费为每人45元。考生未在规定时间缴费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时间:2023年10月28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缺少任一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各5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2位小数。综合成绩若出现并列情况,面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
 
  2023年11月1日在网上公布考试综合成绩,考生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考试综合成绩。
 
  五、体检、考察(含资格复审)和公示
 
  1.体检。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每个职位招录人数按照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体检操作手册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负担。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自愿放弃或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依次递补。若考生综合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体检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2.考察(含资格复审)。组建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和实地考察,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考察人选自愿放弃或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3.公示。在报名网站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
 
  六、补录
 
  对于在招录过程中出现自动放弃和取消资格的情况,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次序和本人意愿组织进行递补。
 
  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站发布的消息并保持报名表中填写的手机号码畅通,如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各环节的,后果自负。
 
  2.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
 
  3.为保证考生身体健康,请各位考生自笔试通知发布之日起密切关注自身身体状况,做好自身防护。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2-28013603,022-28013570,022-28014067
 
  政策咨询电话:022-28546118、022-28390239
 
  监督电话:022-28546118
 
  电话咨询时间:2023年9月11日至9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天津市津南区民政局
 
  2023年9 月 11 日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