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7月06日讯: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规定,根据工作需要,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天津市公务员考试测评中心)(以下简称市人才考评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名称: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天津市公务员考试测评中心)
(二)单位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黑牛城道40号
(三)单位性质及主要职能:市人才考评中心为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经费自理事业单位。主要开展人事考试和人才测评服务工作;承担公务员考试命题、考务、阅卷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招聘涉及3个岗位,计划招聘3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岗位见《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天津市公务员考试测评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岗位计划》(附件)。
三、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91年7月11日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报考专业参考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岗位要求是应届毕业生的,是指2022年当年毕业(含2020年、2021年毕业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2020、2021、2022年毕业能够提供报到证或派遣证的非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
8.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或仍在影响期内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违规行为,尚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4.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在2022年12月31日前不能如期毕业、定向及委托培养的高校毕业生;
8.列为失信人员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9.涉及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信息发布
公开招聘公告于2022年7月5日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rss.tj.gov.cn)和天津人事考试版块(hrss.tj.gov.cn/jsdw/rsksw)发布。
五、报名、资格审查及缴费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和缴费均在网上进行(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报名网站,网址:https://qzpta7.chinasyks.org.cn:18443/cn_tianjinrs/indexs.html#/index)。
(一)报名时间:2022年7月11日9:00至7月15日16:00应聘人员网上报名。
(二)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7月11日9:00至7月16日12:00资格审查。
(三)网上缴费时间:2022年7月11日9:00至7月16日24:00,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进行网上缴费。
(四)每个岗位的已缴费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六、考试
(一)笔试
笔试为公共科目考试,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两科(满分各为100分)。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查应聘人员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应具备的基本潜能和技能,综合知识主要测查应聘人员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应具备的基本常识和写作水平。
笔试准考证将在报名网站进行下载,下载时间:2022年7月22日9:00至7月23日16:00。
笔试时间:
7月24日上午:08:30——10:00综合知识
7月24日上午:10:20——11:50职业能力测验
应聘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参加考试。
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市人才考评中心不以任何名义,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二)资格复审
8月5日,笔试成绩将在报名网站发布。根据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资格复审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若符合条件的最后一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同时进入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将以短信方式发送到应聘人员报名时预留的手机号。
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等原因导致面试人员空缺的,将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
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将在资格复审当日以书面形式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主要测查应聘人员适应职位要求所需要的知识、经验等基本素质和工作能力,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结束,当场向应聘人员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未达到及格线的人员,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四)成绩计算
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
总成绩=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应聘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按照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考试结束3个工作日后,应聘人员可在报名网站或到市人才考评中心(天津市河西区黑牛城道40号)公告栏查询总成绩及相关信息。
七、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察
考察由市人才考评中心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应广泛听取意见,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八、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将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rss.tj.gov.cn)和天津人事考试版块(hrss.tj.gov.cn/jsdw/rsksw)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报考序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等情况,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以上各环节由于各种原因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按照应聘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选。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按照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选。
九、其他事宜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应聘人员须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如因疫情防控等因素需要调整相关招聘工作安排的,将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rss.tj.gov.cn)和天津人事考试版块(hrss.tj.gov.cn/jsdw/rsksw)发布补充公告,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十、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23394927
监督电话:2313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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