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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宜宾市农业农村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人公告

文章来源:宜宾人事考试网 | 发布日期:2022-10-18 16:55:24


宜宾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宜宾市农业农村局直属事业单位拟公开考调事业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对象

符合考调条件的宜宾市范围内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事业人员。符合考调条件的宜宾市范围内机关单位(参照管理单位)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参照管理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可以报考,调入后不再保留原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身份。

二、考调职位

本次考调名额8名,具体详见《宜宾市农业农村局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考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且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

2.年龄截止日期为此次考调报名的最后一日。(例:“年龄35周岁及以下”,指截止此次考调报名最后一日未满36周岁,以此类推)。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工作岗位职责。

4.具备考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工作能力和任职资格条件(详见《宜宾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机关事业单位新招录(聘)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新招聘人员首次订立聘用合同未满3年最低服务期限的;新录用公务员未满5年最低服务期的;按照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4.具有《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第十四条所列应当回避情形的。

5.法律、法规和现行人事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考调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日至2022年11月4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2.报名地点:宜宾市农业农村局人事科535室(宜宾市翠屏区中山街联合办公大楼)。报名咨询电话:0831-8239394。

3.报名须提交资料:《宜宾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县〈区〉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并盖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事业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管理人员)登记表、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本人承诺书1份(附件3);公务员(含参照管理人员)报考的,须出具本人自愿放弃现有身份调入事业单位,并同意按新单位岗位确定身份等相关待遇的书面承诺书1份(附件4)。

(二)资格审查和岗位调整

1.每名报名人员限报1个考调岗位。由市农业农村局对报考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材料复印件不予退回。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将另行通知领取笔试准考证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2.考调笔试开考比例为3:1,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比例调减或取消该岗位考调计划。岗位调整情况将及时公告,报考了取消岗位的人员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三)综合测试

测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满分100分。笔试的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3:1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果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则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4.综合成绩折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5.笔试成绩、考试综合成绩在宜宾人事考试网公布。

(四)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若综合成绩相同,则根据笔试成绩高低确定),由市农业农村局按程序进行考察。

(五)体检

1.体检在三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费用由考生自行负责。

2.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择优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由市农业农村局统一组织实施。

3.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4.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可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等额递补。

(六)试用

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考调单位顶岗试用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进入下一考调环节;试用期满考核人岗不相宜的,回原单位工作。因试用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可由市农业农村局决定是否递补。

(七)公示和调动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由市农业农村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按规定程序报市人社局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调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调动。公示期间或公示后,因考生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五、纪律与要求

(一)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机关纪委负责监督公开考调全过程,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处理,监督举报电话0831-8229008。

(二)对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调资格。对违反公开考调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三)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有不符合考调条件的,取消考调资格。

(四)考调工作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考生应当服从有关安排。

本公告由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附件:

1.宜宾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2.宜宾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个人承诺书

4.放弃身份承诺书

宜宾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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