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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四川宜宾市委政策研究室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人公告

文章来源:宜宾人事考试网 | 发布日期:2022-08-01 14:26:41


宜宾市委政策研究室2022年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宜宾市委政策研究室拟公开考调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名额及职位

考调市委政策研究室下属事业单位长江经济带研究院事业人员3名,具体职位见《宜宾市委政策研究室2022年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报名范围及条件

(一)报名范围

符合考调条件的宜宾市范围内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事业人员。符合考调条件的宜宾市范围内机关单位(参照管理单位)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参照管理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可以报考,调入后不再保留原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身份。

(二)报名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业绩突出,群众公认;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2.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考调报名的最后一日。(例:“年龄:35周岁及以下”,指截止此次考调报名最后一日未满36周岁,以此类推)。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工作岗位职责。

4.具备考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工作能力和任职资格条件(详见《宜宾市委政策研究室2022年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学)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分别相符;凡岗位所需的职称、职(执)业资格等各种证书、证明必须是按照管理权限由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以上条件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机关事业单位新招录(聘)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新招聘人员首次订立聘用合同未满3年最低服务期限的;新录用公务员未满5年最低服务期的;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具有《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第十四条所列应当回避情形的;

5.法律、法规和现行人事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采用网络报名方式,不收取报名费用。报名时间为2022年8月1日11:00至8月12日18:00截止,逾期视为无效报名(以邮件显示送达时间为准)。报考者需提交《宜宾市委政策研究室2022年公开考调事业人员报名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县〈区〉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并盖章)扫描件1份;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各1份;事业人员登记表或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登记表扫描件1份;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和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1份;本人近期免冠电子证件照1张(以“姓名+身份证号.jpg”格式命名),在报名时间内将有关资料打包压缩后发送至邮箱1224171705@qq.com(邮件标题:“姓名+考调单位+职位名称”)。

报考者应选择完全符合条件要求的岗位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

(二)资格初审和职位调整

市委政策研究室根据报考者报送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通知报考者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有效报考人数与考调计划的比例达到3:1,笔试方可开考。若未达到开考比例,按比例调减或取消该职位考调计划。职位考调情况及时公告,报考了取消职位的人员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三)笔试

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到市委政策研究室(宜宾市翠屏区都长街80号市委办大楼313室)领取本人笔试准考证,并于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考证件)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考调环节。

笔试考试成绩将及时在宜宾人事考试网或中国三江人才网公布。

(四)资格复审

按考调计划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

考生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表、职位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市委政策研究室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考调环节,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面试

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考调环节。

(六)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折合满分为100分。考试总成绩将第一时间在宜宾人事考试网或中国三江人才网公布。

(七)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差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采取政治审查、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和干部人事档案、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职位契合度、是否存在回避情形等进行全面考察。

(八)体检

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择优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由市委政策研究室统一组织实施。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可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等额递补。

(九)试用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顶岗试用人选,顶岗试用时间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进入下一考调环节;试用期满考核人岗不相宜的,回原单位工作。

(十)公示和调动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由市委政策研究室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按规定程序报市委组织部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调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调动。公示期间或公示后,因考生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调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相关纪律,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如发现相关违纪违法行为,可向市委组织部举报。

(二)报考者应保证提供真实、准确、全面的个人信息和资料,如有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有不符合考调条件的,取消考调资格。

(四)考调工作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考生应当服从有关安排。

附件1:宜宾市委政策研究室2022年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考调单位

主管部门

职位名称

拟任职级

考调名额

条件要求

考调

方式

考调范围

备注

学历(学位)要求

专业要求

年龄

其他

长江经济带研究院

市委政策研究室

2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经济学门类、文学门类、管理学门类;法学类、政治学类、社会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统计学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城市设计及其理论、城市与区域规划

35周岁

及以下

近3年

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及

以上等次

+

符合考调条件的宜宾市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事业人员;符合考调条件的宜宾市机关单位(参照管理单位)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参照管理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

在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3年

长江经济带研究院

市委政策研究室

1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经济学门类、历史学门类、管理学门类;法学类、政治学类、社会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中国语言文学类、统计学类、电子信息类、电气类

32周岁及以下(其中,中级职称或管理8级职员及以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可适当放宽至35周岁)

附件2:宜宾市委政策研究室2022年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点击下载)

附件3:报名表填写说明

1.报考者须按说明逐项认真填写《宜宾市委政策研究室2022年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确保内容准确,无漏项、错项。《报名表》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

2.“姓名”栏填写户籍登记所用的姓名。少数民族干部的姓名用字要固定,不能用同音字代替。

3.“民族”栏填写民族全称,如“汉族”“回族”等,不能简称为“汉”“回”等。

4.“籍贯”栏填写祖籍所在地,“出生地”栏填写本人出生的地方。“籍贯”和“出生地”按现在的行政区划填写,要填写省、市或县的名称,如“四川成都”“四川江安”。

5.“政治面貌”栏填写中共(预备)党员、共青团员、群众或其他具体民主党派人士。

6.“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应按干部档案审核认定的时间填写,不能随意更改。填写时,年份一律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一律用2位数字表示,中间用“.”分隔,如“1980.05”。

7.“本人身份”栏,根据本人实际填写“公务员”“参公人员”或“事业人员”。

8.“全日制教育”栏填写本人通过全日制教育获得的最高学历,“在职教育”栏填写以其他学习方式获得的最高学历。学历需填写规范的名称,如“大学”“省委党校大学”“研究生”“省委党校研究生”等;学位需填写对应取得的学位,如“文学学士”“法学硕士”等。“毕业院校、系及专业”栏填写与学历相对应的毕业院校、系和专业,均填写毕业时的院校、系及专业名称。

9.“现有专业技术资格”栏,填写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名称;“取得专业技术资格时间”栏,填写取得时间。

10.“进入机关事业单位时间”栏,填写最近一次进入机关事业单位,成为正式在编在职人员的时间。

11.“个人简历”栏从大学学习时填起,简历的起止时间到月(年份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用2位数字表示,中间用“.”分隔),前后时间要衔接,不得空断。

12.“所受奖惩情况”栏,填写本人获得的奖励或记功;受处分的,要填写何年何月因何问题经何单位批准受何种处分,何年何月经何单位批准撤销何种处分。没有受奖励和处分的,要填“无”。

13.“历年年度考核情况”栏,填写本人进入机关事业单位以来的历年年度考核结果。

14.“回避情况”栏,根据实际填写本人与考调单位是否存在需回避的情形。

15.“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意见”“组织人事部门意见”栏,按干部管理权限,由报考者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对报名表信息进行审查,签署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并加盖印章。

16.“备注”栏,填写职位要求或报考者需要说明的其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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