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四川 > 宜宾

2024年四川宜宾三江新区事业单位招聘引进高层次人才3人公告

文章来源:宜宾人事考试网 | 发布日期:2024-09-30 15:54:32


  宜宾三江新区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公告
 
  根据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规定和《宜宾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实施办法(试行)》等相关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宜宾三江新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引进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本次招聘面向所有符合本公告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以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原则上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报名时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宜宾三江新区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考核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分别相符;凡岗位所需的各种证书、证明必须是按照管理权限由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以上条件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考核招聘报名的第一日。(例:“年龄:30周岁及以下”,指截止此次报名第一日未满31岁,以此类推)。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委监委机关立案调查的人员。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人员。
 
  (5)尚处于5年最低服务期(含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8)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9)三江新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10)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招聘单位和名额
 
  具体招聘岗位及名额等情况详见附件1。
 
  三、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方式报名,报名网站为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s://www.ybrsks.com.cn)。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4日10:00至11月15日18:00。本次招聘不收费。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注册。报考人员须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215(宽)×300(高),大小在30KB至160KB之间。报考人员应下载并使用照片处理程序处理后上传照片。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上传照片与本人不符的,将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二)选择岗位。报考人员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中限报一个岗位。
 
  (三)填报信息。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报考人员填报的所有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以便招聘单位了解报考人员基本情况,网上填报信息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和其他相关制度规定或同时参加了本次事业单位两处及以上考试以及多岗位报考的,由此取得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责任自负。对虚假、恶意进行网络报名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网上审查。网上审查只对报考人员上传的照片是否符合规范、信息填写是否完整等进行审查(下同),不对报名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及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进行审查。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资格审查、综合考察中的复核和人事部门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报考者提供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有效。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和其它相关制度规定的,由此取得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四、考核方式
 
  (一)笔试
 
  本次招考岗位进入面试人数原则上不得超20人。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人数小于或等于20人,则该岗位考生全部进入面试;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人数大于20人,则该岗位先组织笔试。笔试后按照招聘岗位招聘名额的5倍,依据同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打印《笔试准考证》的事宜和笔试成绩将在“宜宾人事考试网”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二)面试
 
  结构化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政治素养、综合能力、逻辑思维、应急处理和组织协调等方面的能力素质。
 
  1.现场资格审查。
 
  考生参加面试前须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的考生,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1)《报名信息表》2份(请在宜宾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其中,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相关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加盖印章>),但务必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含辅修专业)。不符合者,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在任一招聘环节的中断,即失去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因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依次等额递补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由人事部门电话通知考生,
 
  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考生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s://www.ybrsks.com.cn)查阅相关信息或联系电话留错、不畅通等情况导致不能递补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2.面试通知单。网上打印面试通知单的有关事项将在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s://www.ybrsks.com.cn)上公告。
 
  因考生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宜宾人事考试网查阅相关信息或联系电话留错、不畅通等情况导致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五、考试总成绩
 
  需笔试的岗位,笔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所有岗位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其中,对于报名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即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且须有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后,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考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将及时在“宜宾人事考试网”上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六、体检、综合考察、递补及公示
 
  (一)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若已进行笔试考试的岗位,以笔试的《综合知识》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未进行笔试考试的岗位,另行通知加试,加试科目为《申论》。),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其中: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应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等《岗位表》上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书原件后,再安排体检。
 
  2.体检
 
  (1)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2)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应到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4)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5)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二)综合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按照《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暂行办法》(宜人发〔2010〕14号)和《关于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宜人社办发〔2021〕143号)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
 
  在体检和综合考察环节,因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招聘单位根据空缺名额,经同级人事部门同意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同一名额在体检和综合考察环节的递补次数累计不得超过一次。
 
  (三)公示
 
  1.拟聘用人员在相关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对通过综合考察的报考者在公示期或公示后自动放弃等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一)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者,由招聘单位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无误后,报同级人事部门审核确认。通过同级人事部门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其中,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因未获录(聘)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报考的考生,在本次聘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以本公告发布时间为准),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招聘,本次报考单位不予聘用。
 
  (二)招聘单位凭同级人社部门的确认函,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以招聘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明确最低服务年限。被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聘用人员在试用期间需参加岗前培训。试用期间、试用期满以及岗前培训不合格的,按程序解除聘用资格。试用期限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八、人才政策待遇
 
  通过本公告公开考核招聘经备案确认的高层次人才需在三江新区服务不低于5年,除享受单位工资福利外,还可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享受引进人才安家补助、人才公寓、人才绿卡等政策待遇。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考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违法乱纪、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监督举报电话:0831—2108053。
 
  十、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由宜宾三江新区人才人事局负责解释(0831-2108053),人才政策待遇咨询电话(0831-2108090)。
 
  (二)招聘信息公布网站
 
  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s:// www.ybrsks.com.cn /)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综合考察、递补、聘用等,责任自负。
 
  附件:宜宾三江新区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表
 
  宜宾三江新区人才人事局
 
  2024年9月30日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