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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雅安天全县招聘交通运输局辅助人员8人公告

文章来源:天全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3-04-18 17:16:28


天全县关于公开招聘交通运输局辅助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天全县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接受天全县交通运输局委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此次招聘职位为:

1.天全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辅助人员5名(限男性)

2.天全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后勤辅助人员3名(男女不限)

具体招聘报考资格条件详见《天全县公开招聘天全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辅助岗位和条件一览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服从工作安排,有较强工作责任心和团体协作精神;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14日-2005年4月14日);

(五)大专及以上学历;

(六)退伍军人优先(按参军年限在考核总成绩中加分,每满一年军龄在考核成绩分数中加1分)。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曾因违纪违法行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

4.有严重不诚信行为;

5.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能招聘的情形。

四、报考及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由天全县劳务派遣公司会同用工单位负责。资格审查包括:报名资格初审、面试入围前的资格审查及考试中资格确认三个环节。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由招聘单位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损失由考生承担。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14日至4月2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休息日除外)

2.报名地点:天全县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天全县文定街4号天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楼509室)

(二)报考资格初审

报名者持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派出所无犯罪记录证明。

(三)考试缴费

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一科50元;笔试合格进入面试的人员,须另行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六、考试

(一)综合测试。综合测试分为面试和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是否具有胜任所需工作能力。综合测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23年4月18日下午14:00-16:00

2.笔试地点:县就业培训中心六楼会议室

3.笔试内容:

执法辅助外勤笔试内容:常识判断、法律基础

执法辅助内勤笔试内容:写作能力

(三)资格审查及面试

天全县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在参加笔试的人员中,按照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名额3∶1的比例,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如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

资格审查及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确定并通知到每个考生,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按时参加面试。通过面试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资格的,体检费用自理。按面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通过面试,体检合格的人员与天全县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因考生或递补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面试或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资格复审合格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七、体检和考核

考试结束后,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采取加试办法确定)。根据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在进入面试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试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在此阶段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报考资格,取消其报考资格后出现的空额,按该岗位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

八、聘用上岗

(一)公示

聘用单位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无异议的,由天全县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到用工单位,并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九、纪律与监督

此项工作要严格执行招聘工作纪律,加强考风考纪的督察,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招聘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

本公告由天全县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5-7392009

天全县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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