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音乐学院2023年招聘科研助理(非事业编)的公告
为落实上级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科研助理(不纳入学校事业编制岗位管理)。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见四川音乐学院网站(http://www.sccm.cn/)学院简介。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并符合本次招聘科研助理岗位招聘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硕士研究生。
(二)基本条件
1.应聘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
本次招聘的科研助理名额为8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要求详见附件《四川音乐学院2023年招聘科研助理(非事业编)岗位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5月22日起至2023年5月29日止。
报名流程:
应聘者于2023年5月29日24:00前将个人简历电子版及其他相关材料扫描件以压缩文件形式发送至各岗位对应的报名电子邮箱(报名电子邮箱地址详见附件一览表),压缩文件命名格式为“姓名-应聘岗位名称(详见附件一览表)”。应提交的电子版材料(面试时提供原件)包括:
(1)个人简历(电子版);
(2)身份证扫描件;
(3)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扫描件;
(4)现实表现证明、荣誉、获奖等证书扫描件;
(5)应聘岗位相关的经历证明或材料等扫描件。
(二)初审资料
四川音乐学院初审应聘者在报名电子邮箱提交的个人简历(包括联系方式)信息及相关支撑材料。
(三)考核方式及时间
经初审符合四川音乐学院需求的人员,将通过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其来校进行考核,考核采取面试形式进行,面试时提供电子版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公示和聘用
学院研究确定为拟聘用的人员,将在四川音乐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如公示无异议,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聘用形式与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与我校签订劳动合同,聘期为一年,薪酬待遇按照3200元/月(税前)执行。
六、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028-85490919
政策咨询电话:028-85430200
附件: 四川音乐学院2023年招聘科研助理(非事业编)岗位条件要求一览表.xlsx
四川音乐学院
202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