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师范大学2023年人才招聘公告(二)
根据四川省人社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省属高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结合教学科研工作需要,现将我校2023年人才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国内外招聘符合《四川师范大学2023年高端人才需求表》(以下简称《高端人才需求表》)、《四川师范大学2023年招聘博士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博士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及《四川师范大学2023年海外高层次人才需求表》(以下简称《海外高层次人才需求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包括以下几类:
(一)A类人才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社会科学院(荣誉)学部委员、“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国家特支计划”杰出人才、海外著名学术机构的外籍院士、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创新长期项目、外国专家项目入选者、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讲席学者、特聘教授(含特设岗位)、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获得者、“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支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首席专家、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排名第1)、国防科技卓越青年科学基金(简称“卓青”)获得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及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首席科学家等人才。
(二)B类人才
“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支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国家“青年”入选者、“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项目入选者、国家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排名第1)、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Science》《Nature》《Cell》期刊上发表过研究性论文的青年人才、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中科院“百人计划”入选者、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省部级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天府青城计划领军人才等人才。
(三)C类人才
在国内外高水平大学获得博士学位,且主持国家级项目并发表高水平论文的优秀人才。
(四)D类人才
在国内外高水平大学获得博士学位,主持国家级项目或发表高水平论文的优秀人才。
(五)E类人才
在国内外高水平大学获得博士学位,有较强的科研潜力的优秀人才。
以上人才类型中,A类人才和B类人才属于高端人才。
二、引进人才待遇
(一)A类人才、B类人才待遇面议。
(二)C类人才:提供安家费35-40万元;提供科研启动费理工科专业20-50万元,人文社科专业10-15万元;年薪制人员年薪35万元起,不执行年薪制待遇的事业编制人员按国家政策享受同级人员基本工资及校内教授岗位绩效工资;提供60平米左右的过渡性住房一套过渡租住,或者提供5万元租房补助。
(三)D类人才:提供安家费25-35万元;提供科研启动费理工科专业15-30万元,人文社科专业10万元;年薪制人员年薪20万元起,不执行年薪制待遇的事业编制人员按国家政策享受同级人员基本工资及校内副教授岗位绩效工资。
(四)E类人才:提供安家费15万元;提供科研启动费理工科专业10万元,人文社科专业5万元;年薪制人员年薪15万元,事业编制人员按国家政策享受同级人员基本工资及校内讲师岗位绩效工资。
三、基本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师德师风,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博士研究生须于2024年1月31日前取得研究生学历和博士学位。
4.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其他条件
符合《高端人才需求表》或《博士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或《海外高层次人才需求表》中各岗位相应的条件要求。
四、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按照“考核招聘”或“人事代理年薪制聘用”方式进行。按照“考核招聘”方式招聘的人员使用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按照“人事代理年薪制聘用”方式招聘的人员不占学校事业编制,实行人事代理聘用,待遇按照年薪制执行。
五、报名
应聘者登录四川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sicnu.edu.cn/),进入“人才招聘系统”填写应聘信息及提交个人简历。
六、审核简历
简历由学院进行审核,简历审核合格后,学院择优向学校提交建议考核名单,经学校同意后通知参加考核。
七、考核
(一)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为专业面试,一般采用专业试讲加答辩的方式进行。
(二)考核时间
由学院根据各岗位应聘情况,择优通知应聘人员到学校参加考核,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以四川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届时的通知为准。参加考核的应聘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件、相关证书原件、科研成果证明等。
(三)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报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及学校审批。
八、公示
经学校审批后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九、体检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照相关要求参加体检,体检应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十、综合考察
综合考察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诚信、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十一、聘用
综合考察合格者,由人事处通知办理相关签约手续。
十二、联系方式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静安路5号四川师范大学人事处(狮子山校区第七教学楼A区303室)
邮编:610068
联系人:周老师 、胡老师、刘老师
电话:028-84768068、84761200
人事处网址:http://rsc.sicnu.edu.cn
人事处电子邮箱:rsc@sicnu.edu.cn
四川师范大学人才招聘公众号:scsfdxrczp
四川师范大学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