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师范大学2023年4月人事代理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校后勤服务管理中心(校医院)公开招聘4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实行人事代理聘用制(校聘),不占国家事业编制,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国内外招聘符合《四川师范大学2023年4月人事代理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应聘者须于2023年7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技术职务。
二、基本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师德师风,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报名
请于2023年4月10日-2023年5月12日登录四川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进入“人才招聘系统”(http://rsc.sicnu.edu.cn)填写应聘信息及提交个人简历。
四、初审、复审简历
招聘单位通过应聘者在网上提交的应聘信息及个人简历进行审核,招聘单位审核后择优向学校提交建议考核名单,经学校研究核定后通知参加考核。
五、考核
(一)考核方式
本次招聘岗位采用面试方式进行考核。
(二)考核时间
所有岗位的考核时间、地点等安排另行通知。
六、公示
经学校审批后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七、体检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照相关要求参加体检,体检应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八、综合考察
综合考察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诚信、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九、聘用
综合考察合格者,由人事处通知办理相关签约手续。
十、联系方式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静安路5号四川师范大学人事处(狮子山校区第七教学楼A区303室)
邮编:610068
人事处联系人:周老师、胡老师
电话:028-84768068、028-84761200
校医院联系人:岳老师 028-84768072
人事处网址:http://rsc.sicnu.edu.cn
四川师范大学人才招聘公众号:scsfdxrczp
四川师范大学
2023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