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四川 > 攀枝花

2023年四川攀枝花盐边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1人公告

文章来源:盐边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3-06-01 10:28:01


盐边县公安局关于2023年上半年直接考核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为维护社会平安稳定,保障服务攀枝花市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盐边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1人(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职位及名额

招聘勤务辅警22人,驻村辅警9人。详见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同时还需具有《盐边县公安局2023年上半年直接考核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计划表》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19日至2005年6月18日期间出生),具有新闻宣传、科技信息相关专业或资质人员报考相应岗位的可适当放宽;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报考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裸眼视力0.8(标准对数视力4.9)以上;

6.男性身高不低于168cm;女性身高不低于158cm;有特殊技能的适当降低;

7.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报名时需携带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7.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擅自离职,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或曾在攀枝花市公安机关内从事过警务辅助工作,本人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不满三年的;

9.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有明显疤痕、纹身等其他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11.本人有影响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身体疾病或精神疾病;三代直系血亲有精神病史的;

12.国家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时间:2023年6月19日至2023年6月23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地点:盐边县公安局1号楼514办公室(盐边县桐子林镇东环北路110号)。

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报考岗位招聘条件。

要求:报考人员须携带《盐边县公安局2023年上半年直接招聘辅警报名表》(可直接从附件下载)、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1寸免冠白底彩照2张。报名成功后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同时,将填写好的报名表电子文档及本人近期1寸免冠白底彩照(备注姓名)发送至电子邮箱295669528@qq.com。

按聘用职位1:2开考比例进行面试,达不到比例的将缩减招聘岗位计划。

凡填报虚假信息获取考核资格,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要求的,一经发现并查证属实,在招聘任何一个环节均可取消该报考人员的资格。

资格审查合格的发放准考证,准考证发放时间为2023年6月29日至30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逾期不再发放。

(二)考核

本次考核采取双向选择、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

直接考核分为面试和体能测试两个环节。考生总成绩为:面试折合成绩+体能测试折合成绩+附加分值。

注:考核总成绩一年内有效,当辅警出现缺额时,可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进入体检、政审。

1.面试

面试时间:2023年7月1日上午9:00

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参加面试人员凭本人身份证领取《面试通知书》。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80%;

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时间:2023年7月2日上午8:00

参加体能测试人选按照实际参加面试的人员确定。

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项目:男子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

女子800米跑,10米×4往返跑。

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执行,按测试项目进行计算,体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20%;参加体能测试的考生年龄按体能测试的当日计算。

(三)附加分值:具备以下条件者每项加0.5分(单独标注的除外)。每项加分限一次,最高不超过5.5分。

1.中共党员;

2.烈士或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退役士兵;

3.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普通院校法律专业毕业生;

4.目前在攀枝花各区县公安机关从事辅警工作满2年以上人员;

5.全日制大学本科或自考本科以上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6.持有由国家权威机构核发的计算机等级证书的人员,根据证书评定等级情况相应加0.5分至1分;

7.持有摩托车驾照或B型驾照以上人员加0.5分至1分;

8.新闻宣传、科技信息相关专业毕业人员加1分;

以上加分项如遇重复只能以最高的加分计算。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者,须在报名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退伍证、毕业证、驾驶证、等级评定书等)及复印件1份,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3.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按聘用职位1:1的比例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在攀西人才网(www.pxrc.com.cn)、盐边县公众信息网(www.scyanbian.gov.cn)、“平安盐边”微信公众号上发布,请考生自行查看。

体检费由参加体检人员自行承担。

体检标准除本公告明确提出的要求外,其他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录用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识(试行)》中的“人民警察职位”标准执行,增加吸毒检测项目。体检人员对体检身高、体重、视力结果有异议的,当场提出申请,可现场复检一次;对其它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1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可组织复检一次。

(四)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或政审存疑不能提供相应证明的人员不予聘用。

(五)递补

因体检、政审不合格和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招聘职位出现空缺的,按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在攀西人才网(www.pxrc.com.cn)、盐边县公众信息网(www.scyanbian.gov.cn)及“平安盐边”微信公众号上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岗前培训

考核、体检、政审合格的招聘人员集中岗前培训。培训合格的与盐边县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人事关系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解除。

五、工资及待遇

聘用辅警工资及待遇按照《盐边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本次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辅警招聘的公正性和严肃性,县纪委监委将全程监督,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对违反公开考核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特别说明

本公告及后续工作安排将在攀西人才网(www.pxrc.com.cn)、盐边县公众信息网(www.scyanbian.gov.cn)、“平安盐边”微信公众号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请考生注意查看。

本次考核不指定辅导用书,盐边县公安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核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招录机构考核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考机构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盐边县公安局政工科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12)8653401

举报电话:(0812)8658906

附件1 :岗位计划表.docx

附件2:报名表.doc

盐边县公安局

2023年5月29日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