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应急管理局关于直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中共攀枝花市委编办和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攀枝花市应急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市地震监测中心拟面向全市公开考调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对象
全市各级在编在岗公务员、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勤人员除外),正式调入后原公务员、参公人员身份不保留。
二、考调职位
专业技术人员2名(具体条件详见《攀枝花市应急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市地震监测中心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
三、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 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 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3月17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工作执行能力;
6.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
7. 2006年7月1日至2019年1月23日期间通过直接考核招聘进入事业单位的人员,必须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条件。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 通过公开招聘试用期未满的,以及不约定试用期或试用期满但在原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在县区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且工作时间不满2年的。
2. 尚在国家和我省规定最低服务年限内的;
3. 因涉及工作秘密、工作延续性等不宜流(调)动的;
4. 人事档案中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存疑尚未查清的;
5.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考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9日—3月17日(具体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公休日除外)。
2. 报名方式:本次考调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在攀西人才网下载《攀枝花市应急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市地震监测中心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并按要求如实填写。
3.报名地点:攀枝花市东区竹雅巷2号6楼,市应急管理局人事培训科,联系电话:0812-5191116。
(二)资格审查
1.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
(1)《攀枝花市应急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市地震监测中心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A4纸双面打印,贴照片或电子照片彩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主管部门或县(区)组织、人社部门须在《攀枝花市应急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市地震监测中心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同意报考意见”栏签署同意报考的意见并加盖鲜章)。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具备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执业资格证等证书的,一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获奖情况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登记表、事业单位人员登记表或聘用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2. 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接市应急管理局电话通知后,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市应急管理局人事培训科领取准考证。
3. 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本次考调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考试
考试由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考试采用“笔试+面试”方式进行,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的时间、方式和内容由市应急管理局另行通知。
(四)考察
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人选,最后一名有2人及以上综合成绩相同的,由用人单位考试组统筹组织加试,择优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考生综合成绩低于70分的不能确定为考察人选。
成立考察小组对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表现、工作情况、人事档案、政策法规执行能力等进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出现缺额的,经研究,可根据综合成绩结果依次进行递补,也可以不再递补。
(五)体检
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本人支付。因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出现缺额的,经研究,可根据综合成绩结果依次进行递补,也可以不再递补。
(六)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拟调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调动
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正式办理调动手续。
五、纪律和监督
本次考调工作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违反规定的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中共攀枝花市纪委监委驻攀枝花市应急管理局纪检监察组受理有关考调工作的投诉举报。
六、本公告由攀枝花市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12—5191116,3345580
监督电话:0812—3329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