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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四川南充西充县城区公办中小学考调教师131人公告

文章来源:西充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2-07-05 16:34:44


2022年西充县城区公办中小学公开考调教师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县城区公办中小学面向全县农村中小学公开考调131名教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范围
 
  全县农村公办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
 
  二、考调条件
 
  (一)学历要求
 
  符合国家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专任教师的学历规定,即初中教师专科及以上毕业,小学教师中师及以上毕业。
 
  (二)年龄要求
 
  农村中小学男45周岁以下(即1977年7月1日以后出生)、女40周岁以下(即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的在编在岗教师。年龄一律以人事档案为确认依据。有援藏援彝(不含市内贫困县)工作经历且圆满完成工作任务的在职教师,以及经县委、县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借用到城区公办学校的在职教师不受年龄条件限制。
 
  (三)基层工作年限要求
 
  在基层农村学校工作五年(2017年9月1日及以前到农村学校连续任教至今)及以上。
 
  (四)基本素质要求
 
  遵纪守法,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师德高尚,爱岗敬业,服从分配,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工作能力,身体健康,能胜任考调岗位工作。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三年内无任何违纪违法行为,未受过纪律处分和刑事处分。
 
  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的参考教师,每人限报与教师资格证书专业相一致或与现任教学科相一致的一个教师岗位。
 
  三、考调名额
 
  初中教师90名,小学教师41名(具体岗位设置见附件1)。
 
  四、考调办法
 
  (一)报名
 
  1.报考比例。报考人数与考调人数分科不低于3∶1(部分学科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放宽到2∶1)。
 
  2.报名名额。各校原则上可同意符合报考条件教师报考。申请报考者,由本人向所在学校提交书面申请,学校领导班子成员集体研究决定是否同意其报考,校长加具明确意见并签字,加盖学校公章。经县委、县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借用到城区公办学校符合报考条件的在职教师按程序报考。
 
  3.报名时间。2022年7月11、12日,每天8∶30至18∶30,逾期不再受理。
 
  4.报名地点。西充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会议中心。报名时须持签章手续完整的书面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符合加分条件的文件资料、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逾期不予认可)。如有减分情况,本人在报名时应以书面形式如实说明,否则,加倍减分(15分内不封顶,减完为止)。
 
  (二)考试
 
  考试分为考核和笔试。考试过程全封闭运行。
 
  1.考核。由用人单位对报考本单位的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参考教师实施考核,教科体局派员指导监督。考核内容为现实表现和教学能力测试(讲课)。在报名资格审查结束后,随即进入考核程序。经县委县政府批准的借用人员,在现任教学校或单位考核,其余教师在人事编制所在学校考核。考核满分为100分,其中现实表现30分,教学能力测试(讲课)70分。考核时间:2022年7月13、14日。
 
  根据奖励、惩处不同情况,设加减分项目,最高加分25分,最多减分15分。由教科体局严格审验原始证件,从严把关,实施加减分。严禁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参考资格,五年内不得参加类似考调或遴选,同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考核成绩和加分情况在考核结束后随即公示3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减分核实工作待总成绩及排名情况产生后,在入围人员范围内进行。
 
  2.笔试。考核结果公示后进行。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范围:教育公共基础知识(普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材教法、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30%)和学科专业知识(70%),合卷考试。笔试时间:2022年7月17日。笔试地点:西充县张澜学校。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参考教师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
 
  3.成绩计算办法。考调总成绩=笔试得分×70%+考核得分×30%+加减分实得分。考试总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三)调动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学科从高到低确定调动对象,若总成绩并列,则按已在县城学校上挂和借用时间长短、考核成绩高低的先后顺序确定调动对象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办理调动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报到上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考调到新单位后,原单位所聘岗位等级不再保留,由新单位根据岗位空缺和所承担的职能职责重新聘用,并核定工资待遇。
 
  五、工作监督
 
  考调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委监委和社会的监督。纪委监委全程参与,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经查实后,取消该人员考调资格,并由纪委监委对有关责任人按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六、注意事项
 
  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本公告由西充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4231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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