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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下半年四川眉山市东坡区招聘教育类优秀人才101人公告

文章来源:眉山人事考试网 | 发布日期:2023-12-01 10:57:43


  2023年下半年眉山市东坡区考核招聘教育类优秀人才的公告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考核招聘教育类优秀人才的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眉山市东坡区下半年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教育类优秀人才101名,其中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应届公费师范毕业生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眉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msrsks.com.cn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具体招聘单位及名额详见《2023年下半年眉山市东坡区考核招聘教育类优秀人才(研究生)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见附件1);《2023下半年年眉山市东坡区考核招聘教育类优秀人才(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见附件2)。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1、研究生毕业生报考:2024年应届毕业生、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东坡区行政范围内的在编在职教师不能报考),详见附件1。
 
  2、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仅限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院校(西南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中的公费师范生,详见附件2。
 
  3.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资格条件所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其他人员必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书。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报考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
 
  (2)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回避的规定;
 
  (4)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6)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双向选择、直接考核方式进行招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2023年12月4日至12月11日17:00,报名网站为眉山人事考试网(www.msrsks.com.cn)。网络报名资格初审由眉山市东坡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实施。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一)报名程序
 
  1.选择岗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岗位要求的学历为国家承认的学历,报考专业条件主要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本科专业目录名称为依据(见附件3),目录中没有的专业主要以公告中公布的专业名称为依据,请报考者认真对照选择。报考人员应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与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进行注册,如实、准确填写《2023年下半年眉山市东坡区考核招聘教育类优秀人才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在招聘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报考人员请于2023年12月4日至12月11日17:00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2份,供考核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报考人员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咨询眉山市东坡区教育和体育局,咨询电话028-38298766。
 
  网络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报考人员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考核资格复审、考察中的资格复核和区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2.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在考核前须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12月16日9:00—16:00
 
  资格复审地点:眉山市东坡区教育和体育局五楼会议室(地址:眉山市东坡区育才东街208号;联系电话:028-38298766)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携带《报名信息表》2份(贴上照片)、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和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书、手续的原件和复印件等,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专业条件主要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本科专业目录名称为依据(见附件3),目录中没有的专业主要以公告中公布的专业名称为依据。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毕业人员出具本人学生证和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2)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陆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以上证件和材料由考生提供原件,并同时提供复印件一份。资格复审须由考生本人到场。
 
  本次考核招聘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4日。
 
  五、考核
 
  对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采取专业知识测试、业务能力操作、面试等方式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应聘者的专业知识、适岗能力、职业道德等。依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对报考人员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可以少于公告公布的招聘名额,也可以不招聘。
 
  资格复审后,将依据岗位报考人数确定考核方式,具体考核方式、时间及地点详见《考核通知书》。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考生的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标准。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规定执行。有行业体检要求的结合行业体检要求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3.体检时间和集中地点。体检由眉山市东坡区教育和体育局统一组织。体检的时间、集中地点在眉山人事考试网(www.msrsks.com.cn)上公告。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或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均视为自动放弃。
 
  4.复检及递补。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由眉山市东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是否递补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考生综合考核情况报区组织人社部门确定。经区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可按该岗位已参加考核人员的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规定了最低成绩的岗位,递补人员的考核成绩不得低于该招聘岗位规定的最低成绩。
 
  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理。
 
  (二)考察
 
  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综合了解,对其档案和提供的报考信息、相关材料作进一步核实。
 
  因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是否递补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考生综合考核情况报区组织人社部门确定。经区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可在该岗位已参加考核人员的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眉山市人事考试网(www.msrsks.com.cn)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以上原因或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一)经考核、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由东坡区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确认。受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原工作单位同意辞职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二)2024年应届毕业生在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三)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招聘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手续。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因以上原因或其他原因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四)受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招聘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受聘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部属公费师范毕业生最低服务年限为六年,受聘人员在服务期未满前,不得办理调(流)动。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由眉山市东坡区纪委监委进行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如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本公告及其未尽事宜,由中共眉山市东坡区委组织部、眉山市东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
 
  眉山市东坡区纪委监委:028-38444441
 
  眉山市东坡区纪委派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组:028-38032564
 
  政策咨询电话:
 
  眉山市东坡区教育和体育局:028-38298766
 
  眉山市东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8-38193091
 
  相关事项提示:
 
  招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在眉山人事考试网(www.msrsks.com.cn)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考核、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附件1.2023年下半年眉山市东坡区考核招聘教育类优秀人才(研究生)岗位和条件一览表
 
  附件2.2023年下半年眉山市东坡区考核招聘教育类优秀人才(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附件3.《国家教育政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本科专业目录》
 
  中共眉山市东坡区委组织部    眉山市东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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