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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眉山丹棱县卫生健康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6人公告(第一批)

文章来源:丹棱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3-03-10 14:58:57


丹棱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的公告(第一批)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编外用工人员管理联席会议同意,我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临时工作人员分别在丹棱县妇幼保健院、仁美镇卫生院(含双桥院区)、张场镇中心卫生院(编外人员,单位自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从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真正把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热爱卫生健康事业的优秀人才,招聘充实到我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中来,为全县卫生健康事业的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人才保证。具体招聘岗位和条件要求、招聘名额见附件1。

二、招聘报名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招聘对象为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具备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职称(执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书,并凭证书原件办理聘用手续,除满足《2023年丹棱县卫生健康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第一批)》(见附件1)规定的条件外,还应该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集体荣誉感和沟通能力,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他活动。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4、原则年龄不超过35周岁,年龄截止2023年3月10日计算。

5、县内公立医疗机构在职临聘人员报考须持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6、服从单位安排。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的;

4、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5、曾被开除公职的;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四、招聘方式

采取双向选择,直接考核方式进行招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采用邮箱投递报名表方式,报名时间:2023年3月10日至2023年3月15日18时,应聘人员在丹棱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人事信息”-“人事招考”栏中下载《2023年丹棱县卫生健康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见附件2),如实、准确填写相关报名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并将《报名信息表》电子版发送到《2023年丹棱县卫生健康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第一批)》表内“咨询电话及报名邮箱栏”指定的邮箱。

(二)资格审查。工作单位对报名者网上报名表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者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三)资格复审和面试。资格初审通过者,将通过电话方式通知资格复审时间(请报名者务必保证提交的联系方式正确无误且保持畅通),资格复审人员需携带《报名表》1份、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资格证、执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1寸免冠近照1张,按通知的时间到工作单位参加资格复审,未按时参加复审者视为自行放弃且后果自负。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在通过资格复审后通知。我局根据综合面试情况,与用人单位共同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体检合格报县委编办审核备案。

(四)体检。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合格方可聘用。

(五)工资待遇。按自聘人员相关规定执行。

(六)试用期。试用期为三个月,不能适应工作的不予聘用。

(七)聘用。试用期满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八)监督。招聘全程由我局纪检监察负责监督。

丹棱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3月9日

附件:1.《2023年丹棱县卫生健康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第一批)》

附件2. 《2023年丹棱县卫生健康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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