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寿县关于2022年教体系统面向县内公开考调教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中共仁寿县委仁寿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升学段教学品质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仁委〔2021〕14号)和《中共仁寿县委办公室仁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仁寿县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实施办法>的通知》(仁委办发电〔2019〕8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县内公开考调128名教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原则和方式
按照“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对城区缺编学校(单位)和部分有编制缺额的农村学校采取公开考核方式招聘教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考调职位和名额
本次共考调教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8名。具体招聘岗位及名额见《仁寿县2022年教体系统面向县内公开考调教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2)。
三、考调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考调对象:
1.教研中心、特殊教育学校、城区小学考调对象为在本县公办中小学校工作的在编在职教师。
2.装备站、资助中心考调对象为在本县工作的在编事业人员。
3.城区和农村高中、初中考调对象为在本县公办初中、九年制学校初中部工作的在编在职教师,实验中学可在城区和农村高中中考调。
4.城区幼儿园考调对象为在本县公办幼儿园工作的在编在职教师。
以上考调对象不含眉山天府新区、东部新区仁寿区域在编在职教师,含援藏援彝支教人员。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遵守党纪国法。
2.报考城区高中、初中(单位)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幼儿园和特殊学校可放宽至大学专科学历,报考农村高中、初中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所学专业、现任教学科两者之一与报考职位对应一致(装备站、资助中心专业不作要求)。
4.须取得报考职位相应层级及以上教师资格证(特校岗位须取得小学教师及以上资格,装备站、资助中心岗位不作要求)。
5.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即1976年7月29日以后出生)。
同层级之间考调不限年龄(即农村学校考调农村学校,城区学校考调城区学校)。
报考者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及以下(1971年7月29日以后出生):
(1)近三年获得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先进教育工作者”、“教坛新秀”、“体卫艺先进个人”、“医教标兵”和政府津贴获得者;
(2)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仁寿名师、眉州名师、名师工作室成员、学科工作室成员、县级及以上学科中心教研组成员;
(3)近三年获县级赛课一等奖及以上者;
(4)2017年以来年度考核结果优秀等次2次以上的。
6.考调人员须同意接受人员调(流)动、人员聘用和岗位管理的相关政策规定,否则,不得提出考调申请。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公开考调:
(1)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学校编制空编率20%以上的;
(4)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即2017年9月1日以后公招聘用的教师);
(5)未在一线从事教育教学的教师(考调装备站、资助中心的除外)。
(6)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考调的。
四、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
2022年8月2日上午9:00至8月5日下午18:00。
(二)报名地点
县教体局四楼人事股三。
(三)报名所需资料
⒈符合报考条件者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属放宽年龄条件者,须提供获奖文件或获奖证书等印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仁寿县2022年教体系统面向县内公开考调教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
(四)资格审查和开考比例
1.资格审查。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初审,报考者具备上述相关条件后,并如实准确填写《仁寿县2022年教体系统面向县内公开考调教师报名表》。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考调全过程,在考调的任何环节发现考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调(聘用)资格,两年内(2023年、2024年)不得参加县内公开考调,岗位降级。
2.开考比例。考调岗位考调名额与有效考调人数之间形成差额即可。未形成差额的,调减考调岗位考调名额;调减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考调计划。调减或取消考调名额的情况在县教育和体育局公示。
五、考核
(一)考核方式。中小学校(园)考核方式为专业化面试(说课)。总分100分,说课时间10分钟,准备时间10分钟。直属单位考核方式为结构专业化面试。总分100分,答题时间10分钟,准备时间3分钟。
(二)考核时间、地点。按照面试通知书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参加考核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通知书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三)成绩公示。考核成绩在县教育和体育局公示。
六、考察
根据考调职位和名额,按照考核成绩,考核成绩80分及以上视为合格。成绩公示后,在80分及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实行加试,加试方式由县人社局和县教体局共同研究确定,加试成绩100分,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在县人社局和县教体局的指导下,由聘用学校(单位)对考察人选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和履行岗位职责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办法由聘用学校制定)。如考察不合格者,经县人社局、县教体局审定同意后,按该岗位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七、拟考调人员和公示
考核、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考调人员,拟考调人员由县教育和体育局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期满后,无反映的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考调的,予以调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调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的,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调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调动。因以上原因或公示期间拟考调人员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聘用手续办理
经考核、考察和公示,符合条件的拟考调人员,经县人社局、县教体局审定后办理流动手续。聘用学校(单位)按本校(单位)岗位设置情况竞聘上岗,按岗聘用。
九、组织与监督
为公开、公平、公正、顺利地做好此次考调工作,县纪委监委、县人社局、县教体局分工负责。县人社局负责整个工作的组织实施;县教体局负责考核考察的有关工作;县纪委监委负责对全过程进行监督。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仁寿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8-36298132
仁寿县教育和体育局:028-36201045
监督电话:
中共仁寿县纪委监委:028-12388。
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仁寿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2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