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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下半年四川眉山天府学校第二轮招聘事业人员85人公告

文章来源:眉山市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4-11-01 10:22:13


  中共四川天府新区眉山工作委员会党群工作部 四川天府新区眉山教育体育和文化旅游局关于眉山天府学校2024年下半年第二轮公开考核招聘事业人员的公告
  眉山天府学校(清华附中天府学校)是四川省与清华大学省校战略合作的重点项目,由清华大学附属中学与四川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于2022年5月20日签约共建;是一所九年一贯、十二年制公办学校,总体办学规模132个班,其中小学部36个班,初中部36个班,高中部60个班,可容纳学生6400名。小学部、初中部于2023年9月正式开学,高中部于2024年9月正式开学。
  学校以“清华品质、国内一流”为办学目标,以“立德树人”“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为己任,沿袭清华附中的办学特色,将努力创建符合国家战略需求的科技高中,力争早日发展成为一所传承东坡文化、彰显清华精神、教育质量过硬、创新氛围浓郁的现代化示范名校。
  学校一校两址,地处国家级新区四川天府新区眉山片区视高街道宛转路一段2号,占地338亩,其中小学部108亩,中学部230亩。
  为配齐配强学校师资力量,根据国家、省、市关于考核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的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眉山天府学校拟公开考核招聘事业人员8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眉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招考录用栏目”https://www.ms.gov.cn/zfxxgk/fdzdgknr/zkly.htm上发布)。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具体招聘岗位及名额详见《眉山天府学校2024年下半年第二轮公开考核招聘事业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1.本科学历毕业生报考:限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的2025年应届公费师范毕业生;
  2.研究生学历毕业生报考:2025年应届毕业生或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眉山天府新区范围内在编教师除外)。
  3.取得高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优秀教师。
  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其他人员必须在报名时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等。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
  (二)招聘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的知识、技能及工作能力;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见《岗位表》。《岗位表》中的专业条件主要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专业目录名称为依据(见附件2),目录中没有的专业主要以公告中公布的专业名称为依据。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且仍在影响期内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公人员);
  (7)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已签订就业协议且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人员;
  (9)现役军人;
  (10)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综合考核形式。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一)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
  现场报名时间为2024年11月4日至10日,报名地点为:
  11月4日至10日09:00-17:00:眉山天府学校(清华附中天府学校)中学部南门;
  11月4日至11月6日09:00-17:00,西南大学招聘大厅6号展位;
  11月8日11:00-16:20,四川大学望江校区就业指导中心216室。
  (二)宣讲会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
  11月4日09:00-12:00:西南大学招聘大厅报告厅一;
  11月4日14:30-16:00:重庆大学A区主教学楼105室;
  11月5日10:00-11:40:四川外国语大学歌乐楼B-502;
  11月6日10:00-12:00:华中师范大学就业处B112大厅;
  11月6日14:30-17:30:华中科技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B座302;
  11月7日09:30-11:30:武汉大学就业中心第一报告厅;
  11月8日09:20-11:00:四川大学望江校区就业指导中心212室;
  11月8日14:00-16:00:四川师范大学狮子山校区学生活动中心3楼宣讲厅二;
  11月8日14:30-16:00:兰州大学榆中校区秦岭堂B107。
  宣讲会现场收取报名材料,宣讲会时间和地点请考生持续关注各高校就业信息网,若有更改请以高校就业信息网发布时间、地点为准。同时考生也可关注眉山天府学校微信公众号,更多招聘宣讲咨询持续发布中。报名联系人:张老师,咨询电话:028-35050962。
  报考人员需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具体岗位条件要求的信息,根据本人学历、专业等实际情况,如实、准确填写《眉山天府学校2024年下半年第二轮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见附件3),并将资格审查材料交于现场工作人员。
  (三)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请报考者报名时根据考生所属类别提供相应资料:
  (1)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信息表》(证件照彩色打印或另交1张2寸证件照);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证明验证报告、学位证明验证报告。其中,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还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陆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2025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信网在线学籍验证报告和就读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专业证明;
  (4)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5)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证明材料;
  (6)其他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例如公费师范生应提供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
  资格审查时专业条件主要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本科专业目录名称为依据(见附件2),目录中没有的专业主要以公告中公布的专业名称为依据。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违反回避制度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岗位招聘名额之比为考核招聘开考比例,开考比例不得低于3:1,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调减招聘岗位招聘名额;调减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调减或取消招聘名额情况在眉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招考录用栏目”上发布。
  (四)考核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进入综合考核环节。考核地点设在眉山天府学校(清华附中天府学校),考核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考生须确保所留联系方式准确无误,招考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联系或逾期不到场参加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且责任自负。综合考核最低分数线为80分,低于80分人员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考核成绩在眉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招考录用栏目”上发布。
  (五)签约
  考核合格人员签订三方就业协议(请提前获取三方就业协议),且提交就业推荐表原件一份。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1.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考核成绩相同的,加试后确定。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等文件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2.体检时间和地点。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由四川天府新区眉山教育体育和文化旅游局(以下简称教体文旅局)统一组织。体检的时间、集中地点在眉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招考录用栏目”上发布。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或未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报考者,均视为自动放弃。
  3.复检及递补。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在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综合性医院进行。
  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由教体文旅局、眉山天府学校根据考生考核情况报天府新区眉山党工委党群工作部同意后,在该岗位考核成绩不低于80分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理。
  (二)综合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综合考察对象。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综合了解,对其档案和提供的报考信息、相关证明作进一步核实。
  因自愿放弃综合考察或综合考察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经由教体文旅局、眉山天府学校根据考生考核成绩报天府新区眉山党工委党群工作部同意后,在该岗位考核成绩不低于80分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相应体检、考察事宜另行通知。
  六、公示
  综合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眉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招考录用栏目”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日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以上原因或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经教体文旅局、眉山天府学校根据考生考核成绩报天府新区眉山党工委党群工作部同意后,在该岗位考核成绩不低于80分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一)经公示无异议者,由天府新区眉山党工委党群工作部审核确认,办理聘用手续。受聘人员如为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原工作单位同意辞职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二)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三)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招聘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手续。拒不报到或未按期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因以上原因或其他原因产生的缺额经由教体文旅局、眉山天府学校根据考生考核成绩报天府新区眉山党工委党群工作部同意后,在该岗位考核成绩不低于80分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受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招聘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受聘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最低服务年限六年),受聘人员在服务期未满前,不得办理调(流)动。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和人事考试相关规定执行。中共眉山市纪委眉山市监委派出眉山天府新区纪检监察工委进行全程监督。如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本公告及其未尽事宜由天府新区眉山党工委党群工作部、教体文旅局、眉山天府学校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28-36465600(天府新区眉山党工委党群工作部)
  028-36638530(四川天府新区眉山教育体育和文化旅游局)
  028-35050962(眉山天府学校)
  举报电话:
  028-36554444(眉山天府新区纪检监察工委)
  附件:
  1.眉山天府学校2024年下半年第二轮公开考核招聘事业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本科目录
  3.眉山天府学校2024年下半年第二轮公开考核招聘事业人员报名信息表
  202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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