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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泸州市卫生健康信息中心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发布日期:2022-12-01 13:10:42


泸州市卫生健康信息中心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的公告

 

泸州市卫生健康信息中心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外工作人员。根据事业单位使用编外聘用人员的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报名条件

(一)岗位类型:管理人员;

(二)需求人数:1人;

(二)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

(三)年龄要求:25-35周岁(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

(四)需求专业:行政管理、文秘、卫生信息管理;

(五)应聘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廉洁自律;

2.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创新意识、协作意识、团队意识强;

3.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4.具有2年及以上办公室和安全管理工作经验,能熟练使用各种办公软件;

5.持有建筑施工安全员岗位职业培训合格证、C1以上驾驶证的优先。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有过被开除处分记录的;

(二)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三)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四)现役军人。

三、招聘程序

报名—资格初审—现场资格确认—笔试及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7日18:00止。

2.报名方式:此次报名采用线上报名的方式。请于2022年12月7日18:00前将报名所需材料电子版直接发指定邮箱:lzswsjkxxzx@163.com,(邮箱主题格式为姓名+专业<如:李**+行政管理>)。报名材料电子版要求:(1)泸州市卫生健康信息中心招聘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2)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片、身份证、学历证书及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原件扫描件。(3)将以上要求的所有资料扫描件压缩成一个文档发送到指定邮箱。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0830—3252225。

(二)资格初审

按照公告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于2022年 12月12日前通过电话告知应聘人员,在2022年12月12日18:00前未收到通知的报名人员请主动与招聘单位联系。

(三)现场资格确认

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需携带报名所需材料原件到泸州市卫生健康信息中心(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杜家街806号综合楼1楼行政办公室)进行现场资格确认。报名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材料原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现场资格确认时间为2022年12月15-16日,资格审核合格者进入综合考试程序。

(四)笔试及面试

本次考核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总成绩=笔试×50%+面试×50%。

1.笔试: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笔试,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专业知识水平,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最后总成绩的50%。

2.面试:笔试成绩前3名者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若未入围,不予通知)。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最后总成绩的50%。

(五)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进入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体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承担。应聘者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全面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符合应聘职位报考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

(七)公示

对确定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因个人等原因放弃而出现的空额,有递补对象的,按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一次。

(八)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的,按照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由四川兴顺劳务代理有限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对在试用期满经用工单位考核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解除劳动关系。

四、相关说明

(一)此次招聘工作由泸州市卫生健康信息中心负责组织实施,按岗位所需人数择优聘用,拟招聘人员为编外聘用,用工方式为劳务派遣,薪酬待遇参照我中心《编外聘用人员工资分配实施办法(试行)》执行,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并购买五险一金等。

(二)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解除与原单位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

(三)请报名者在《报名表》“联系方式”栏目留下两个及以上联系方式(手机、固定电话、邮箱等),并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请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报名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行负责。

(四)疫情防控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笔试及面试时请全程佩戴口罩,保持1米距离,自觉配合工作人员做好适时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应聘人员进入我中心前需凭“四川天府健康通”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及24小时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者方可入场。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泸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适时发布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本公告由泸州市卫生健康信息中心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830-3252225

监督电话:0830-3333632

报名表下载:泸州市卫生健康信息中心招聘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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