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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四川泸州市江阳区妇幼保健院拟面向社会招聘4人公告

文章来源:泸州人社公众号 | 发布日期:2026-01-27 09:53:52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泸州市江阳区妇幼保健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聘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附件1相应岗位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

4.年龄计算截止日期:2026年1月30日,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现役军人。

4.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5.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临聘人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

2026年1月26日-2026年1月30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共五个工作日。

(三)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

报名的考生请到泸州市江阳区妇幼保健院行政楼308办公室报名。咨询电话:0830-8958999。

(四)报名时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报名时需提供委托双方手签的书面委托书(并加盖指印)、委托人与被委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和应届生均需提供)。

3.《泸州市江阳区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临聘人员报名表》纸质1份。

4.本人近期2寸正面红底免冠彩色证件照片1张。

(五)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所提交资料信息,由组织人事部、纪检监察室对应聘资格进行审查。

三、测试

(一)通过资格审查者,进行笔试。笔试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联系电话畅通。

(二)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录岗位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对进入面试者进行资格复审。应聘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资格复审、复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招聘资格。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经发现并查实的,均要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三)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进入面试,面试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联系电话畅通。测试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成绩将在测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其中面试合格线为80分,面试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四、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

根据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由泸州市江阳区妇幼保健院组织考生体检。

(二)考察

泸州市江阳区妇幼保健院负责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等情况,并复核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核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精神病史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三)递补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有递补对象的,由泸州市江阳区妇幼保健院按规定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测试、体检、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由泸州市江阳区妇幼保健院进行院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泸州市江阳区妇幼保健院按规定程序办理入职手续。

六、纪律与监督

(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二)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监督。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公告解释权

本公告由泸州市江阳区妇幼保健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830-8958999

监督电话:0830-8915777

附件:1.编外人员招聘岗位表.docx

2.公开招聘临聘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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