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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四川泸州市龙马潭区选调教师24人公告

文章来源: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4-07-09 11:26:32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泸州市龙马潭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泸州市龙马潭区2024年下半年公开考试选调教师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泸州市龙马潭区2024年下半年拟公开考试选调教师2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岗位
 
  公开考试选调岗位详见《泸州市龙马潭区2024年下半年公开考试选调教师岗位要求表》(附件1)。
 
  二、考调范围
 
  龙马潭区以外(区内在编在岗教师不得报考)符合公开考试选调条件已进行登记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参照管理人员)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勤岗位人员除外,以下简称事业人员)。
 
  三、报名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能够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且在现单位工作满1年以上(机构改革等特殊原因除外)并符合所在地对调动条件的规定。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本公告公开考试选调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要求相符;专业名称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资格证书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
 
  6.应当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明确的相关回避规定。
 
  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7月17日。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的,报名前请先拨打选聘单位联系电话或政策咨询电话进行咨询,不符合条件者请勿报考。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试用期(含任职试用期)未满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考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考试选调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人员每人限报1个岗位。
 
  2.报名时间
 
  2024年7月16日-17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3.报名地点
 
  泸州市龙马潭区教育和体育局大会议室,地址:泸州市龙马潭区长乐街三段2号2栋3楼。
 
  4.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围绕报考条件(含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及其他条件)进行,考生参加资格审查须持: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执业资格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登记表复印件,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鲜章。
 
  (4)近3年本人年度考核表复印件(需加盖档案管理部门鲜章)。
 
  (5)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手续。(见附件3)。
 
  (6)本人亲笔签名的《报名表》1份。
 
  (7)委托报名的需提供考生本人书面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原因)、委托人与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8)用人单位结合岗位条件所要求的其他证明资料。
 
  考生在报名时上述第(3)(4)(5)项材料如不能出具,则必须在体检环节领取体检通知书时提供,否则视为放弃此次考调。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考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要求并查实的,均要取消其公开考试选调资格且责任自负。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现场领取《考核测试通知书》。
 
  (二)测试
 
  1.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考核测试,考核测试的具体形式、时间、地点详见《考核测试通知书》。
 
  2.所有参考人员面试成绩低于8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的人员不能确定为进入下一程序的对象。
 
  3.招聘岗位有成绩并列的人数多于录取人数情形时予以加试,加试形式及内容由泸州市龙马潭区教育和体育局决定。
 
  考核中违规违纪被取消考核成绩或考核资格的人员、未参加考核的人员,不予确定为体检、考察和聘用对象。
 
  (三)体检及政审考察
 
  1.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岗位选调人数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组织及标准:体检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
 
  3.政审考察: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失信被执行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复核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察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选调资格。
 
  4.递补: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有递补对象的,由主管部门决定是否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经测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通过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网(政务板块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下的招考录用栏http://www.longmatan.gov.cn/zw/fdzdgknr/rszk1)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公开考试选调资格。一经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等有关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考试选调工作根据(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精神,按照综合测试的方式,对进入综合测试阶段的人员收取费用(笔试为50元/人,面试为80元/人)。
 
  (二)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对于报名后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联系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三)为确保考试选调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试选调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报考者必须严格执行相关纪律。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经查实,取消其考试选调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招聘人员在龙马潭区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服务期限内不得流动,并遵守龙马潭区对服务期的其他规定,聘用合同将明确违约责任,若有违约须严格按照聘用合同的约定支付违约金。
 
  六、公告解释权
 
  本公告由泸州市龙马潭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政策法规执行。区纪委监委对整个招聘过程实行全程监督,确保公平与公正。
 
  咨询电话:
 
  泸州市龙马潭区教育和体育局?0830-2522061
 
  监督电话:12388
 
  拨打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附件:
 
  1.泸州市龙马潭区2024年下半年公开考试选调教师岗位要求表.xls
 
  2.泸州市龙马潭区2024年下半年公开考试选调教师报名表.doc
 
  3.同意报考意见.doc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泸州市龙马潭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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