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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四川凉山冕宁县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54人公告

文章来源:冕宁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3-10-23 10:18:44


  冕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冕宁县卫生健康局关于2023年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5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冕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mn.gov.cn]上发布)。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具体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详见《冕宁县2023年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基本条件
 
  1.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符合相应岗位的体检标准。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一览表》)。其中报考人员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拟报考岗位“学历或学位”和“专业条件要求”(指与学历学位相对应的专业条件)等栏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分别同时相符;若同时具有中专全日制和大专全日制学历(大专全日制和本科全日制学历)的,两个学历专业须一致并提供毕业证原件;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招聘)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行负责。
 
  (4)报考人员的年龄、资格、条件等要求,计算时间截止2023年10月26 日(即:30周岁以下指1992年10月26 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指1987年10月26日以后出生。
 
  ①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位(2024年毕业的全日制应届本科生可报考,2024年毕业的报考人员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并实际持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书)。②乡镇(中心)卫生院: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人员必须在2023年10月26日前取得并实际持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等相关证书)。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按规定不得报考的订单定向生。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其他按规定不得招聘的。
 
  二、公开招聘单位和名额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54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一览表》。
 
  三、报名程序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
 
  网络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6日上午9:00至10月30日下午5:00,报名入口:考生之家(https://bm.e21cn.com)。报名及资格初审等事项按以下程序进行。报名前认真阅读本公告:
 
  (一)网络报名
 
  1.选择岗位。报考人员认真阅读《公告》和《一览表》,了解招考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登录报名网站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考县级医疗卫生机构的需填报报考单位及报考岗位;报考乡镇卫生院的只填报报考岗位。报考人员使用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等环节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人员按网络提示要求进行注册后,登录个人账户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其中学习形式、学历、专业等必须按照考生毕业证、学位证据实填写,不得修改(若《一览表》中“其他”、“备注”等栏中有条件要求的,请在简历中注明),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上传的照片必须人像清晰,轮廓分明,层次丰富,神态自然,不得进行任何修饰,且与报考人员本人相符。
 
  报考人员应在填报信息后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复审,复审没通过的应仔细阅读相应说明。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复审合格者请务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考生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等内容有疑问的,可根据《公告》中的咨询电话咨询;报名时的技术问题请咨询考生之家网站所留电话号码或QQ号。
 
  3.资格初审。2023年10月26 日上午9:00起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工作于10月31日下午5:00结束。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改报本次考试的其他岗位。报名截止后(10月30日下午5:00 ),报名通道将关闭,考生将不能再进行报名和上传照片,请考生注意。
 
  资格复审贯穿整个招聘和聘任阶段,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4.考生在招聘期间(考试时除外)必须保持电话通讯畅通(在网上填报信息时所留电话),否则因通讯问题(如考生联系电话号码留错、所留电话无通讯信息、欠费停机、无应答等)联系不上,造成未能按时参加招聘流程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网上缴费
 
  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须于2023年10月26日上午9:00至11月1日下午5:00前登录到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缴费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50元,进入面试的人员另行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三)岗位调整
 
  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不设开考比例;乡镇卫生院笔试开考比例为2:1,达不到开考比例需调整或削减岗位的,由冕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冕宁县卫生健康局统一在冕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mn.gov.cn/]向社会公布。
 
  (四)打印准考证
 
  报考乡镇卫生院完成网上缴费的人员,请于2023年11月6日上午9:00至11月11日上午9:30前登录考生之家(http://bm.e21cn.com),按网站提示输入报名时的姓名、身份证号自行打印本人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到准考证上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准考证除笔试外,还在其他招聘环节使用,请备份并妥善保管。
 
  四、考核
 
  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本次考核招聘只进行面试,面试成绩即为考核总成绩;乡镇卫生院本次考核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医学基础知识》,卷面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2023年11月11日。
 
  3.笔试地点:冕宁县,具体的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笔试成绩在考生之家(https://bm.e21cn.com)上公布。因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需要查分的于成绩公布2天内申请。查分结束后在冕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mn.gov.cn/]公布笔试成绩及排名。
 
  1.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报名缴费成功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2.乡镇卫生院:根据各岗位考生笔试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2:1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员,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实际参考达不到面试资格复审比例的岗位,该岗位的参考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全部进入面试。
 
  3.资格复审。
 
  时间:2023年11月30日上午9:00;地点:冕宁县政务服务中心6楼卫生健康局会议室。
 
  4.考生本人需亲自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
 
  5.资格复审应提供的材料。
 
  (1)考生需提供报名表1份(网上在线打印,不得私自修改打印内容,否则后果自负)、《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本科毕业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2年以后毕业的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后,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含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和复印件。
 
  (2)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的在读证明(需注明毕业学校名称、专业、学历、学位、毕业时间等)。
 
  (3)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三)面试
 
  面试由冕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冕宁县卫生健康局共同实施。具体事宜详见冕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mn.gov.cn/]上的面试公告。
 
  1.面试。时间:2023年12月2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内容。所报岗位相关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
 
  面试当天,考生凭本人准考证(报考乡镇卫生院的)、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按照面试通知书上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正常进行。面试成绩低于70分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5.面试成绩公布:面试工作结束后,于5日内在冕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面试成绩、考核总成绩(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拟体检人员名单等。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1.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根据岗位招聘名额,按照考生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人员,同一岗位中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则进行加试。
 
  2.乡镇卫生院:根据岗位招聘名额,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人员,若同一岗位中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则以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体检人员,若笔试成绩相同的,则进行加试;(以下递补程序均按此进行)。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等执行,同时进行吸食毒品尿液或毛发检验(简称尿毒检或发毒检)。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三)体检时间、地点
 
  2024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待毕业后统一组织体检及体检以后招聘程序,其余人员面试后即组织体检,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
 
  招聘单位或考生应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的要求,在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进行复检;在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考生在上述项目未达合格标准的,应在完成复检后离场。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试作弊处理。
 
  六、考核
 
  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人岗相宜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拟聘人员应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复审资料,并对其提供的资料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不配合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冕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准考证号、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考试总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资格。
 
  八、选岗
 
  对考试、体检、考核、公示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审核确认(报考乡镇卫生院考生根据所报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若考生考试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总成绩高的优先;若笔试总成绩也相同的,则进行加试,具体方式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办理聘用手续。逾期未选岗者取消其招聘资格。选岗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将档案和其他所需材料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逾期未将档案和有关材料送达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不再办理聘用手续。
 
  本次招聘的事业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经聘用单位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其聘用资格。
 
  招聘人员办理聘用时,须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在我县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并在合同中明确违约责任。
 
  十、递补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在体检、考核、公示、选岗等环节因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须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方可在进入面试人员中按程序依次递补。招聘通知(文件)发出后不再递补。
 
  十一、纪律监督与回避
 
  在公开招聘工作中,确保信息、过程、结果的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考风考纪规定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人社部规〔2019〕1号等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附则
 
  笔试成绩由考生自行在考生之家(https://bm.e21cn.com)上查询,笔试总成绩、资格复审、面试、考试总成绩、体检、公示等均在冕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mn.gov.cn/]上公示、通知。
 
  本公告由冕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冕宁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4-6731061冕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4-6700561 (冕宁县卫生健康局)
 
  监督电话:0834-6723164(冕宁县纪委监委)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
 
  028-83336031,QQ号3160400169、3568419041
 
  附件1.冕宁县2023年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附件2.冕宁县2023年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相关事项提示:
 
  1.请考生网上报名时留下联系电话号码,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考生在招聘期间(考试时除外)必须保持在网上填报信息时所留电话通讯畅通,否则因通讯问题(如考生联系电话号码留错、所留电话无通讯信息、欠费停机等)联系不上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自负。
 
  “个人简历”栏,简要填写个人的学习和工作经历,从高中填起且填到至今,起止时间到月,时间前后要衔接(年份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用2位数字表示,中间用“.”分隔),如:
 
  20××.0×—20××.0×?在××省××市××县××学校读高中;
 
  20××.0×—20××.0×?在××大学××专业读本科(并说明取得学位情况);
 
  20××.0×—20××.0×?在××大学××专业读研究生(并说明取得学位情况);
 
  20××.0×—20××.0×?在××(工作单位全称)工作,任××职务;
 
  20××.0×—至今?在××(工作单位全称)工作,任××职务。
 
  “家庭主要成员及工作单位和职务”栏,填写本人父母、配偶和子女及其他重要社会关系的有关情况。已去世的,应在原工作单位及职务后加括号注明。
 
  2.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3.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冕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冕宁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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