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医疗卫生专业技术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及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县拟于2025年11月3日赴西南医科大学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进行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符合本公告及《沐川县2025年下半年赴西南医科大学考核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202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书;其他应聘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规定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二)基本条件
1.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条件一览表》。
专业参考目录为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对于因经济社会发展,个别专业名称及代码等进行调整的,以国家教育部门发文为依据进行认定。出现新旧专业比对认定争议时,原则上以应聘人员就读高等学校依据教育部下发的关于新旧学科专业调整的有效文件或应聘人员就读的高等学校依据省级以上教育部门有关文件或有关规定出具的有效专业证明材料进行综合认定。
对于专业目录中没有的国(境)外专业,应聘人员须在2025年10月28日17:00前主动联系招聘单位,并向招聘单位提供其留学期间所学课程及成绩等材料,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通过相关高校或省及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结合所学课程、研究方向等对其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认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上述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8)沐川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9)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3.落实两个同等对待:
(1)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
(2)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
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详见《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考核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10月27日9:00至10月31日18:00(以邮箱服务器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2)网上报名要求:网络报名人员需填写《沐川县2025年下半年赴西南医科大学考核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附件3),并嵌入本人近期1寸红底标准照,发送至电子邮箱(281236104@qq.com,邮件主题为:岗位编码+报考者姓名)。
2.现场报名
(1)现场报名时间、地点:2025年11月3日(星期一)上午09:00—11:30,西南医科大学城北校区青年体育场足球场(泸州市龙马潭区香林路一段1号)。
(2)现场报名所需材料:《报名信息表》1份,镶嵌1寸红底标准照后双面彩打,或双面打印后嵌入本人近期1寸红底标准照。
(二)资格初审
本次考核招聘在报名阶段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网上应聘人员报名后,须及时登录邮箱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现场应聘人员报名时当场进行资格初审并告知否通过。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承诺制度,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当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相关责任。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情形的,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三)岗位调整
本次考核不设开考比例,形成差额即可开考。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等于或低于招聘名额的,由中共沐川县委组织部、沐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沐川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muchuan.gov.cn/)进行公告。
(四)考核
考核方式为面试。
面试资格审查入围人员、面试资格审查相关事项、面试成绩以及后续事项事项在沐川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muchuan.gov.cn/)公布,其中拟聘用人员公示同时在乐山人事考试网公布。
1.确定面试资格审查入围人员。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招聘名额形成差额的岗位,所有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2.面试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应携带《报名信息表》1份(镶嵌1寸红底标准照后双面彩打,或双面打印后嵌入本人近期1寸红底标准照)、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含照片>、毕业证、学位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1份,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其中,以下应聘人员,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202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暂未取得岗位要求所需相关证书的,须提供就读院系及专业、学历学位等岗位要求所需相关证书的证明材料。
(2)委培、定向培养人员须提供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4)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
面试资格审核合格者当场发给《面试通知书》。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面试时间及地点
(1)时间:暂定于2025年11月,详见《面试通知书》。
(2)地点:乐山市沐川县城区,详见《面试通知书》。
4.面试形式
(1)面试形式为专业化面试。若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名额比达到1:10及以上的,则开展两轮面试,根据招聘名额和第一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第二轮面试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面试成绩并列时,一并确定进入第二轮面试,第一轮面试成绩不计入最终的面试成绩。
(2)本次面试实行百分制,设定面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名额,在面试成绩70分及以上的应聘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相同,则以面试主考官评分高低排序确定体检人员。
面试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沐川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muchuan.gov.cn/)进行公布。
(五)体检
体检由沐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计生委、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如有残疾应聘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以是否能正常履职作为参考标准。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要求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不低于面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依次等额递补。
本环节递补次数为1次。其中女性报考者因怀孕申请延迟体检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若因此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体检。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自行承担。
(六)考察
考察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开展,由2名以上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日常学习工作、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考察组应查阅考生的干部(人事)档案,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也可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据实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并将有关情况提交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考察材料的,视为放弃。
对取消报考(聘用)资格或应聘人员自动放弃出现的空缺,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不低于面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依次等额递补。
本环节递补次数为1次。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乐山人事考试网及沐川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公示期间,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经组织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对公示期间被取消报考(聘用)资格或应聘人员自动放弃出现的空缺,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不低于面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依次等额递补。
本环节递补次数为1次。
(八)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对其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无误后,由招聘单位填写审核确认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查后报沐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其中,应聘人员系在职人员的,须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30日内提供原单位与其解除聘用(劳动、人事)关系的书面材料和全部档案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指定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审核确认并办理了聘用手续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本环节不再递补。
四、纪律与监督
(一)在招聘工作全过程中,凡评委、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必须进行回避。
(二)凡在招聘过程中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由纪检监察机关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不符合资格条件、通过弄虚作假或隐瞒情况获取面试资格、违反人事考试纪律或有关规定等情况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根据实际情况追究相应的法律和纪律责任。
监督电话:0833-4602554(沐川县纪委监委)
五、咨询方式及特别提示
(一)本次考核招聘首次公告及拟聘用公示在乐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lspta.com.cn/)和沐川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muchuan.gov.cn/)发布,其余公告及相关事宜均在沐川县人民政府网发布。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防止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应聘。因应聘人员不主动在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或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二)应聘人员未按要求及时提交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在指定地点参加招聘各环节活动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三)本公告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会同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解释。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四)报名条件、面试资格审查等相关问题,请拨打主管部门电话:0833-4601456(沐川县卫生健康局)
政策咨询电话:0833-4602765(沐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1.沐川县2025年下半年赴西南医科大学考核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
2.招聘单位基本情况表
3.沐川县2025年下半年赴西南医科大学考核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信息表
2025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