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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德阳什邡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0人公告

文章来源:什邡市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2-11-09 13:18:16


什邡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什邡市公安局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拟招聘50名。负责协助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开展日常执法执勤和其他勤务活动。

一、公告时间

2022年11月1日至2022年11月13日

二、报名时间

2022年11月14日至11月18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

三、招聘计划

根据公安工作岗位需要和要求,公开招聘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共计50名(限男性)。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龄在18-35周岁(年龄计算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

4.热爱公安警务辅助人员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有高度责任心和勇于担当精神;

5.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6.身心健康。

(二)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下列人员

1.烈士或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2.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3.退役士兵;

4.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

1.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因违反治安管理被行政处罚的,以及被司法拘留的;

5.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6.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国家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4日至11月18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

2.报名地点:什邡市公安局政治处(805室),什邡市安康路2号。

3.填报信息:报考人员如实、准确填写《什邡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填报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4.需提供的相关材料: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持相关证明或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各个环节的测试、考试时间、地点、入围人员、具体要求等内容,将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招聘工作的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切责任应由报考人员承担。

(三)笔试。笔试内容:文化基础知识、基本法律知识(满分100分,60分合格)。参加笔试人员需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入场,测试考试15分钟未到者视为弃权。

(四)心理素质测试。由具备专业资质人员运用专业手段,对考生进行测试,主要测试考生是否具有适应公安工作的心理素质。心理素质测试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心理素质测试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

(五)面试。满分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加随机问答的方式进行。主要了解考生基本情况、综合素质、学习工作经历、专业特长等。

(六)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为100分。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优先顺序如下:符合优选条件的人员、面试成绩,如通过上述规则仍不能确定排名顺序,则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考试结果按总成绩(100分)=(笔试成绩100分X40%)+(面试成绩100分X60%)的方式计算。

(七)体能测评。测评按照《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项目包括10米x4往返跑、纵跳摸高、1000米,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

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考生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测试考试15分钟未到者视为弃权。体能测评合格者进入笔试环节。

(八)体检。除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外,鉴于公安工作的特殊性,纹身、肢体功能障碍、色盲和毒品检测呈阳性的均不合格。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统一进行。

凡在报名或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的应聘者,取消体检资格,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并根据违规事实作出处理。

(九)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的德才表现进行全面考察,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做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程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十)公示和聘用。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市公安局与新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新聘警务辅助人员试用两个月(含岗前培训),岗前培训不合格、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因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产生缺额的,不递补。

五、待遇

(一)薪酬待遇。工资按照什邡市规定的临聘人员工资标准执行,享受财政其他相关补贴(特殊岗位享受特殊岗位工资)。按国家规定统一购买应由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含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住房公积金。

(二)其他待遇。定期开展教育培训,统一配备执勤服装、装备,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享受伙食补助,每年组织一次体检。加入什邡市公安局工会会员后,享受工会会员相关福利,外地招录人员提供住宿。

六、纪律与监督

在招聘工作中,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督察部门全程监督,严肃考风考纪,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未委托任何其他中介机构代为报名,请报考人员本人前往报名地点报名;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考生在报名表上的通讯方式务必填写准确,参考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如未按照通知的时间参加考试,视为考生放弃参加本次招聘,后果自行负责。

什邡市公安局对本公告有最终解释权。

招聘咨询电话:0838-8219060

举报监督电话:0838-8219072

什邡市公安局

2022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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