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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德阳市精神卫生中心招聘非在编预检分诊、核酸采样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德阳市精神卫生中心 | 发布日期:2022-08-19 15:57:22


德阳市精神卫生中心关于公开招聘非在编预检分诊、核酸采样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德阳市精神卫生中心面向全省公开招聘非在编预检分诊、核酸采样人员。现将招聘方案公布如下:

一、对象范围

(一)招聘范围:面向全省。

(二)招聘对象:符合全部招聘条件的未就业人员、已就业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学历学位受国家认可。

5.身体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后续标准。

6.年龄要求:18至35周岁,即2004年8月30日至1988年8月30日出生。

(二)岗位具体条件详见岗位表(附件1)

详见《德阳市精神卫生中心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附件1)。除上级特别规定外,对学历、从业资格、专技资格等层级条件,考生为同类该层级及以上的均符合该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一是曾受刑事处罚;二是曾被开除公职;三是尚未解除党纪或政纪处分;四是涉嫌违法或违纪正在接受审查;五是尚在人事考试有关禁考期内;六是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七是现役军人;八是应当回避,见本文第四部分之(一);十是按其他规定不得聘用的。

三、工作程序

(一)发布公告

德阳市精神卫生中心门户网站(www.dymhc.com)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二)报名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者在报名时须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岗位要求的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已就业保证书(附件3)或未就业保证书(附件4)1份,如有工作经历者须提供工作证明1份。

(三)资格审查

报名时,由德阳市精神卫生中心通过审查资料、证书鉴定等方式,对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核实报名者的基本情况,有关证件、资料的真实性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

(四)考试

组织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者进行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其中业务知识考试占50%,面试占50%,笔试面试的折前成绩与考试总成绩均为百分制。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业务知识考试。笔试试卷100分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2.面试。主要了解报名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态度、法纪观念、价值取向、人际关系、表达能力和举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其是否具有相应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合格人员进入体检人员。

(五)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由德阳市精神卫生中心统一安排到二甲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进入考察等后续环节。体检合格方可进入资格终审与聘用登记。

(六)资格终审与聘用登记

聘用前,由派驻纪检监督员及A级防控员对经上述程序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合格人员经中心院务会、支委会研究确定入职人员,并订立聘用合同。

四、工作纪律和要求

(一)严格实行回避

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二)严肃招考风纪

督促诚信报考,狠抓考风考纪,打击弄虚作假,严防违规舞弊,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三)严把监管关口

对违反相应规定的应聘人员取消公开考核招聘资格,若已被聘用则解除聘用。对违反相应规定的工作人员,按规定处理追责。

五、日程安排

(一)2022年8月18日发布公告。

(二)2022年8月22-26日9:00—16:00进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需提供48小时核酸证明)。

(三)业务知识考试、面试、体检等另行通知。

六、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一)报名地点

德阳市精神卫生中心人事办公室(地址:德阳市华山南路二段461号)。

(二)联系人及方式

联系人:赵勇        联系电话:0838-2870551

附件1 德阳市精神卫生中心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docx

附件3 德阳市精神卫生中心公开招聘人员已就业保证书.docx

附件2 德阳市精神卫生中心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4 德阳市精神卫生中心公开招聘人员未就业保证书.docx

德阳市精神卫生中心

2022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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