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四川 > 德阳

2024年四川德阳广汉市教育和体育局下属单位市外选调教师7人公告

文章来源:广汉市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4-07-24 10:07:30


  中共广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广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汉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2024年广汉市教育和体育局下属单位市外公开选调教师的公告
 
  根据教师队伍发展需要,广汉市决定面向川渝两地(广汉市外)在编在岗事业单位教师公开选调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报名、公开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选调范围
 
  (一)选调范围:面向川渝两地(广汉市外)。
 
  (二)选调对象:公办校(园)在编在岗教师,符合平行流动和顺向流动原则。
 
  三、选调计划
 
  本次面向川渝两地(广汉市外)公开选调教师名额7名,具体招聘岗位条件详见《2024年广汉市教育和体育局市外公开选调教师岗位表》(附件1)。
 
  四、选调条件
 
  考生须符合本公告、岗位表各项条件,相应情况、证件材料须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对应一致、国家认可。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符合具体岗位要求的学历、职称、专业等全部条件(附件1)。考生本人的有效毕业证书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相符,有学历、学位要求的,应在同一学习时段取得。
 
  4.具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且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后续标准。
 
  6.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3年7月24日之后出生)。
 
  7.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第二十九条有关回避的规定。
 
  8.报名参加公开选调的人员必须按人事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同意,在报名表中的“单位和主管部门意见”签署“同意报考”并加盖公章。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在人事考试中违纪处于禁考期的;
 
  6.尚在国家、四川省或重庆市规定最低服务年限内的;
 
  7.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的情形。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本次公开选调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二)报名时间:2024 年7月29日至 2024 年8月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三)报名地点:广汉市教育和体育局(地点:广汉市教育和体育局人事股302室,地址:广汉市万寿街三段63号),联系电话:0838-5233104;联系人:邓老师。
 
  (四)报名所需材料
 
  1.每位报名者限报一个招聘岗位。报名者须填报《广汉市教育和体育局2024年市外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1份(附件2),双面打印1-2页,贴1寸照片;
 
  2.报名时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含第2代临时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德阳市外取得职称的还需提供电子职称证书、职称文件复印件、职称评审表复印件(三选一),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岗位需求表中“其他”栏所需佐证材料。所有不能提供原件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原件保管单位公章。
 
  (五)资格审查:报名时,由广汉市教育和体育局对考生资格进行初核,广汉市人社局进行复审。资格审查合格的参加考核。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在选调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六、考核方式和内容
 
  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指定考点参加考核。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核方式为综合测试,分学科抽签进行无学生讲课和现场答辩,主要考查考生的理论水平、教学能力、思维能力、表达能力和教态举止等。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均要进行综合测试。综合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测试结束后在广汉市公众信息网(http://www.guanghan.gov.cn/)“招考录用”栏目公布考生成绩、排名和体检等事宜。
 
  七、体检、考察及聘用
 
  (一)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按公开选调岗位名额,依照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测试成绩排名按1:1的比例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含递补)须达到综合测试成绩的最低分数线60分及以上,综合测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后续选调环节。
 
  体检由市教体局组织。进入体检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按要求准时到达集合地点,集中到二甲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参加体检,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 号)执行,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孕妇产后满40日即告知主管部门,安排胸片或相关补检;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论存疑的,可安排一次复检,复检只检查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进入考察与公示等后续环节,空缺名额经市教体局批准后依次等额递补同一岗位达到综合测试成绩最低线的考生,递补次数不超过两次。
 
  (二)考察、公示、聘用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考察由市教体局组织实施,内容包括拟聘用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法纪观念、道德品质、工作态度、专业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符合回避规定等。
 
  对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广汉市公众信息网(www.guanghan.gov.cn)上进行7天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有反映的将进行调查核实,经核实不宜聘用的取消其资格,空缺名额依次等额递补同岗位参加综合测试且达到最低线的考生,递补次数不超过两次。
 
  全部选调程序合格人员,按程序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八、工作纪律及注意事项
 
  (一)严格实行回避。凡与选调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选调单位负责人员和工作人员在办理选调工作事项时,涉及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选调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二)严肃招考风纪。为保证公开选调的公开、公平、公正,对违反人事纪律的,对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规定的,严格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监督电话:广汉市纪委监委(0838-5222903)
 
  (三)本次公开选调的人员,正式聘用后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享受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待遇。被聘用人员应承诺自本人与聘用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须在聘用单位工作5周年及以上方可按有关规定流(调)到广汉市域外其他事业单位。
 
  附件1:2024年广汉市教体局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教师岗位).xlsx
 
  附件2:公开选调报名表(广汉).docx
 
  中共广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         广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汉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7月24日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