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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四川达州通川区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24人公告

文章来源: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3-10-30 10:17:29


  通川区2023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告
 
  为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更好适应新时代基层治理需要,进一步加强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根据《四川省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区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24名,具体招聘岗位、名额及报考资格条件详见《通川区2023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好,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态度坚决,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品行端正、处事公道,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事业心、责任感。热爱社区工作,善于开展群众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的相关专业知识;
 
  4.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2年10月27日以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8.除已明确的时间外,报考者其他报名资格条件取得时间均截止于2023年10月27日。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涉黑涉恶涉霸涉邪教的;
 
  2.参加组织非法宗族宗教活动的;
 
  3.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侦查)的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受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党纪处分或受撤职及以上政务处分的;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有考试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库并处于记录期的;
 
  6.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高校毕业生;
 
  7.在职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的);
 
  8.在职的城市社区、场镇社区、农村社区“两委”干部;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4日至11月5日(每天09:00-17:00)。
 
  2.报名地点
 
  通川区文华街小学校立美楼一楼大厅(地址: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东城街道院棚巷36号)。
 
  3.报名须知
 
  报考人员请认真阅读《公告》,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范围、对象、条件、招聘程序、有关政策和注意事项等内容,须在规定时间内,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一个岗位进行报考,不得兼报或者多报,兼报或多报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报名时需携带的材料包括:
 
  (1)《通川区2023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登记表》2份(附件2,A4纸双面打印);
 
  (2)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以及教育部学信网打印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要求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岗位,需提供由乡镇街委党(工)委出具的证明材料;
 
  (4)要求持有国家(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岗位,需提供国家(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个人征信报告(2023年10月30日之后打印);
 
  (6)本人近期1寸蓝底免冠证件照3张;
 
  (7)加分文件或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笔试加分项
 
  (1)具有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或持有国家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加2分;具有社会工作专业(或社区管理与服务专业)专科学历或持有国家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加1分。
 
  (2)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一次加2分;受到市委市政府表彰,一次加1分;受到县(市、区)党委、政府表彰,一次加0.5分。受到多个表彰的,可累计加分。
 
  (3)具有城市社区、场镇社区工作经历,满5年及以上的加2分,满3年且不足5年的加1分,满2年且不足3年的加0.5分。
 
  (4)符合多个类别加分条件的,同类别加分取最高分,不同类别加分可累计,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5分。
 
  凡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提供加分文件或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否则视为放弃,不予加分。符合“城市社区、场镇社区工作经历”加分条件的,需提供乡镇街委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并加盖上级主管部门公章,同时提供聘用合同和财政工资流水(近12个月)。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报名时对报考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同步核算加分情况。一旦发现有报考人员提供虚假、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笔试、面试和体检等过程中存在作弊等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为100分。考试总成绩=政策性加分+笔试成绩 *50% +面试成绩 *50%。考试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一)笔试
 
  1.准考证领取
 
  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于2023年11月11日09:00-17:00(星期六),在通川区文华街小学校立美楼一楼(地址: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东城街道院棚巷36号)领取准考证。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3年11月12日(星期天),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主要为社区专职工作者应掌握的法律法规、政策理论、公共基础知识、综合写作和社会工作专业知识等内容。不指定考试教材。
 
  4.笔试开考比例及岗位调整
 
  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开考比例)不低于2: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减少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计划。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接到通知的2日内申请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5.笔试成绩公布与查分
 
  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于2023年11月19日前在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tchuan.gov.cn/index.html)和“达州之心通川”“通川先锋”微信公众号上公布。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应于笔试总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到指定地点现场提交查分申请,逾期不予受理。核查结果于查分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tchuan.gov.cn/index.html)和“达州之心通川”“通川先锋”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二)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
 
  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不低于2:1,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尾排名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计划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相关事宜
 
  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将在笔试结束后,通过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tchuan.gov.cn/index.html)和“达州之心通川”“通川先锋”微信公众号上另行公布。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1.人员确定。体检人员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之和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取得国家(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优先录取;仍相同的,组织面试加试,以面试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2.体检标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对于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不予聘用,并严肃追究责任。
 
  体检具体事项在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tchuan.gov.cn/index.html)和“达州之心通川”“通川先锋”微信公众号上另行公布。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由用人乡镇街委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应当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对象达不到社区专职工作者应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
 
  (三)递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其他情况出现的缺额,经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可在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70分(含)以上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1次。
 
  (四)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tchuan.gov.cn/index.html)和“达州之心通川”“通川先锋”微信公众号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六、聘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由用人乡镇街委组织签订聘用合同,并报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备案;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且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所在乡镇街委、社区报到。不按时报到的,经乡镇街委研究并上报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取消聘用资格。
 
  (三)新聘用的社区专职工作者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可依法解除聘用关系。
 
  七、纪律监督及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针对此次公开招聘进行辅导培训。
 
  (二)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所有通知、公告均通过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tchuan.gov.cn/index.html)和“达州之心通川”“通川先锋”微信公众号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报考人员应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三)本次招聘严格参照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聘用考试有关规定进行,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咨询电话:0818-2147774、0818-2367868,监督电话:0818-2254395。
 
  (四)本《公告》中未尽事宜,由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通川区2023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表
 
  附件2.通川区2023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登记表
 
  达州市通川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3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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