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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四川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招聘16人公告

文章来源: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 | 发布日期:2023-07-19 14:09:48


  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2023年7月公开招聘16名工作人员公告
 
  为贯彻落实学校“双高计划”建设任务要求,满足学校高质量发展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基本情况
 
  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是成都市人民政府主办的第一所高等职业学院,是四川省首批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为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入选“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双高”计划)和四川省双高建设单位 ,是四川省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学校,入选全国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
 
  二、招聘对象及范围
 
  详见《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2023年7月公开招聘16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应聘考生如是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手续;其他社会在职工作者、社会未就业人员须在资格审查原件校验时提供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所在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
 
  在国外(境外)高校学习的人员须于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港澳居民可持本人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参加公开招聘。
 
  三、岗位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4.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3年7月18日—7月24日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不设现场报名。
 
  报名邮箱:cnyzzrsc@126.com
 
  (三)报名程序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2023年7月公开招聘16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等信息。选择应聘岗位后应如实、准确填写《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考核招聘报名表》(附件2)、《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2023公开考核招聘人员信息汇总表》(附件3)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最终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材料清单:
 
  1.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考核招聘报名表;
 
  2.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2023公开考核招聘人员信息汇总表;
 
  3.身份证扫描件1份;
 
  4.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扫描件1份;(《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中对本科专业有明确要求的须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 ;报考人员报考的岗位条件有专业方向要求的,需提供毕业学校开具的关于专业方向的证明扫描件。留学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若报考人员硕士研究生毕业证所载专业名称属于一级学科下属自设专业的,需提供毕业学校开具的关于自设专业的专业代码及隶属何类学科等情况的证明扫描件;
 
  5.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仅在职报考人员提供);
 
  6.中共党员证明扫描件(仅有政治面貌要求的人员提供)。
 
  上述材料打包压缩后,按照“姓名+应聘岗位”的方式命名,发送至邮箱cnyzzrsc@126.com。
 
  (四)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限报本公告中的一个招聘岗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考核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程序
 
  (一)资格审查
 
  学校按照岗位报名条件对应聘者简历进行资格初审,根据应聘人员专业水平及业绩成果,结合学校专业建设发展及师资队伍规划,确定考核人员,未进入考核人员,不予另行通知。考核相关事宜将通过电子邮件通知。
 
  (二)考核
 
  考核时间、地点、方式等具体要求见《考核通知书》,由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单独发送邮件。
 
  考生的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成绩由我校在考核工作结束后在学校官网公告。
 
  按照考核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及格线划定为60分,低于及格线者不进入体检、考察环节。同一招聘岗位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2∶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岗位招聘人数。
 
  六、体检
 
  学校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由学校通知并组织进入体检人员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切实落实学校结核病防控措施进一步提升工作质量的通知》(川卫重传函〔2022〕22号)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三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由学校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考核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学校对其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个人诚信等进行综合考核。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文件规定执行。因个人原因导致学校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以及个人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已参加考核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
 
  考核合格者由学校确定为拟聘人员,分别在我校官方网站、校内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证属实、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聘用及报到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应在学校规定的时限内报到。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符合人才引进条件者按照人才引进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拟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应当提供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劳动)合同证明。
 
  未经学校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其他事项
 
  1.以上公告内容如遇国家、省、市和学校各项政策变化影响,则以相关政策要求为准。
 
  2.本公告由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发布并负责解释,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十一、联系方式
 
  详细地址:成都市温江区德通桥路392号
 
  联系单位: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人事处
 
  联系电话:028-82731095
 
  电子邮箱:cnyzzrsc@126.com
 
  监督举报:成都市纪委监委派驻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纪检监察组
 
  举报电话:028-82733145
 
  附件:
 
  1.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16名工作人员岗位表
 
  2.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报名表
 
  3.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人员信息表
 
  人事处
 
  2023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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