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四川 > 成都

2023年四川天府新区招聘教育人才60人公告

文章来源:四川天府新区成都党工委管委会 | 发布日期:2023-03-22 09:49:04


四川天府新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人才公告

 

为促进四川天府新区教育事业发展,加强新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的通知》(川人社发〔2023〕4号)等有关要求,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教育人才60名。本次招聘为事业单位编制内招聘,正式聘用后按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天府新区教育基本情况

自2014年获批国家级新区以来,四川天府新区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对天府新区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以教育综合改革为总牵引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新区现有学校203所(含驻区高校、外籍人员子女学校),教职员工1.29万人,学生11.59万人。

2019年,新区获批省级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近几年,新区教育致力于教育创新改革,在四川省率先实施全域多校划片招生、在全国首创体育教师共享中心、与华东师范大学共建西部教师卓越发展中心等,锚定创建全国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样板区,不断擦亮教育综改的金字招牌,奋力书写教育惠民的时代新篇。

新区坚持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努力打造教育人才聚集洼地。持续推进人才安居、子女入学和健康保障等优待政策,教师收入水平居成都市前列;设立四川天府新区慈善会教师关爱互助基金,构建教师关爱长效机制。

二、招聘对象及范围

符合《四川天府新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人才岗位表》(见附件)中所列岗位应聘资格条件的在职人员(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教育卫健系统编制内人员除外)和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2022年7月31日至2023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外〈境外〉学位、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其中,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手续;其他人员须在资格审查原件核对校验时提供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所在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

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港澳居民可持本人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参加公开招聘。

三、应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4.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院、校处分和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5.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8.2023年8月1日之后未毕业仍然在读的高校生。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3年3月24日9:00—3月29日17:00。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站:成都人事考试网(https://cdpta.cdrsigc.com)。

(三)报名程序: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及附件《四川天府新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人才岗位表》。

1.报名注册。应聘人员须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报考人员可下载并使用自动审核程序处理后上传照片,系统会自动审核照片。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上传照片与本人不符的,将不能参加本次考核。

2.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在网上选择应聘岗位后应如实、准确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最终资格初审不通过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信息填报注意事项。

(1)涉及应聘岗位资格条件“工作经历”的,在“个人简历”中填写任职时间、任职单位、职务等信息;

(2)涉及应聘岗位资格条件“表彰奖励”和“学术成果”的,在“奖惩情况”中填写“表彰奖励”荣誉称号、颁奖单位以及“学术成果”名称、级别;

(3)涉及应聘岗位资格条件“教师资格证书”或“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在“附加条件1”中填写所持资格证书类别;

(4)涉及应聘岗位资格条件“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在“附加条件2”中填写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类别。

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如有变更,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资格审查

(一)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采用网上审查的方式进行,初审时间为2023年3月24日9:00—3月30日17:00。应聘人员应在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后持续关注,登录报名网址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后,请按网络提示打印《应聘资格审查表》,供资格复审时使用。

网络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以现场原件核对校验的方式进行。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原件核对校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现场原件核对校验合格后,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未参加原件核对校验者,视为自动放弃。原件核对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原件核对校验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原件核对校验须查验原件并收取复印件1份,分以下三类:

(1)应聘人员为在职人员的,提供《应聘资格审查表》、居民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书或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证、本人荣获的荣誉证书、任职经历证明材料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2)应聘人员为2021、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的,提供《应聘资格审查表》、居民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书或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证、择业期未落实工作单位证明、社保参保证明(毕业至2023年3月1日)、个人自荐材料、各类获奖证明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3)应聘人员为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分两步进行:

①考核前,提供《应聘资格审查表》、学信网学籍学历报告、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居民身份证、个人自荐材料、各类获奖证明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②考核后,通过考核进入下一环节的考生,在2023年7月提供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书或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不能按时提供公告要求的材料或弄虚作假,将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六、开考比例

同一招聘岗位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2∶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岗位招聘人数。无法调减或取消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第二十七款规定办理。

七、考核

考核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报考岗位达到开考比例,且资格复审通过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专业功底、教育理念、教学技能等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

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即为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线为80分,低于8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八、体检

考核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四川天府新区官网(http://www.cdtf.gov.cn)“人事招考”栏目公告。各岗位按考核成绩在最低合格线上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考核成绩相同,则另行组织加试,加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加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进入体检人员由四川天府新区社区治理和社事局通知并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川教〔2004〕295号)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果有影响的项目。复检由四川天府新区社区治理和社事局安排在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以及个人自愿放弃所产生的空额,按该招聘岗位应聘人员考核成绩在最低合格线上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1次(如考核成绩相同,则另行组织加试,加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加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九、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相关规定执行,考察具体事宜另行通知。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以及个人自愿放弃所产生的空额,按该招聘岗位应聘人员考核成绩在最低合格线上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1次(如考核成绩相同,则另行组织加试,加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十、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四川天府新区官网“人事招考”栏目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因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个人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一、聘用及报到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并办理入职手续。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所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本次招聘的人员实行最低服务期制度,应自愿承诺在四川天府新区教育系统工作满6年及以上方可按有关规定流(调)动。

拟聘人员如系2023年应届毕业生,招聘单位与其签订《就业协议书》并明确报到时应交验的应聘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十二、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本次招聘工作由四川天府新区纪工委(监察工委)负责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28—61889625。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十三、特别提示

(一)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在四川天府新区官网“人事招考”栏目公告。因应聘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考核、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本次招聘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四川天府新区社区治理和社事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8—68772830。咨询时间:工作日09:00—12:00,13:00—17:00。

附件:四川天府新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人才岗位表

四川天府新区社区治理和社事局

2023年3月21日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