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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四川成都大邑县招聘教师44人公告

文章来源:成都人事考试网 | 发布日期:2023-03-10 17:30:32


大邑县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23年我县教育局所属部分学校(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教师44名,其中,拟定向招聘经组织选派服务于大邑县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特岗教师6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38名。本次公开招聘进入事业单位的为编制内正式工作人员,招聘的工作人员按照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成都人事考试网发布):

一、招聘方式、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方式

公开考试招聘。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相关要求。

(3)应聘人员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书。

2.具体岗位招聘条件详见《大邑县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截止时间公告发布当日,2023年3月10日)。

(6)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8)截止2023年7月31日及以后仍然在读的全日制高校学生。

二、招聘单位、岗位和人数

(一)小学教师(02001)岗位定向招聘经组织选派服务于大邑县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特岗教师(在大邑县服务期满2年及以上,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0日,公告发布当日)。截止3月31日报名结束时尚未享受加分、定向招录(聘)、考核招聘等优惠政策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

(二)具体岗位招聘情况见《大邑县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不设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s://cdpta.cdrsigc.com)报名。选择完全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8-12333)。

(二)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2023年3月15日09:00至3月20日17:00。

资格审查:2023年3月15日09:00至3月21日12:00。

网上缴费:2023年3月15日09:00至3月21日17:00。

准考证打印:2023年4月4日至4月7日。

笔试时间:2023年4月8日(星期六)。

(三)网上报名程序:

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大邑县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报名注意事项等信息。

 1.注册。应聘人员须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应聘人员可下载并使用自动审核程序处理后上传照片,系统会自动审核照片。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和缴纳报名费。上传照片与本人不符的,将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2.报考岗位。①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填报1个岗位代码);②同一招聘岗位有2个及以上招聘单位的,应聘人员进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依次选择招聘单位,如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排名。

3.填报信息。应聘人员须如实、准确填写《大邑县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务必在“有何特长”栏填写:在2023年7月31日前能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请务必明确本人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段及任教学科);“学历编号”栏填毕业证编号;“个人简历”栏注明目前的工作状况。填报完后请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最终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4.资格审查。本次考试由大邑县教育局负责进行网上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交《大邑县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应聘资格审查表》后的1-2个工作日,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网络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5.确认缴费。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须及时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 》(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费每人每科50元,进入面试的人员,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须另行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缴费成功后将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除岗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申请免缴考务费的应聘人员,请先进行网上缴费,再办理退费手续。有下列三类情形之一者,可申请退费:①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应聘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②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③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应聘人员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相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材料于2023年3月28日前的工作日内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青羊区清江东路118号5号楼2楼)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办理者,不再免缴考务费。

(四)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必须按照公告公布的岗位及招聘条件要求报名。请应聘人员务必认真阅读公告,完全符合报考岗位招聘条件者方可报名,《大邑县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应聘资格审查表》必须如实、详细、准确填写,否则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

2.应聘人员按照公招的岗位要求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只能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

3.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始终,如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4.应聘人员网上打印准考证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如因本人填报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联系本人,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打印笔试准考证:

应聘人员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应及时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大邑县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应聘资格审查表》1份(报名系统里打印),供资格复审时使用。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责任自负。

四、开考比例

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方可开考,确属特殊岗位或紧缺专业的,经大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将岗位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放宽到2∶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招聘岗位情况将于2023年3月23日通过大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ay.gov.cn/)公告。

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的应聘人员,成都人事考试网将于2023年4月8日前通过网络平台退还笔试考务费到其支付账号。

五、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23年4月8日(星期六上午)。

2.笔试地点:见成都人事考试网打印的《准考证》。

3.笔试科目:《教育公共基础》。

4.笔试满分为100分,不含政策性加分。

5.笔试时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6.政策性加分

经组织选派的大学生志愿者、大学生退役士兵,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享受加分政策。

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大学生志愿者,须服务期已满,且考核合格(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0日,公告发布当日),需提供:①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②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需提供:①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②退役证以及团以上奖励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③ 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资料待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于2023年3月28日(只限当日)交大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与工资福利科(联系电话:028-88280039,地址:大邑县青霞街道邑新大道192号504办公室),并现场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材料不齐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报考定向招聘岗位(02001)的应聘人员,不再享受政策性加分;已按规定享受过基层服务项目政策性加分、定向招聘、考核招聘等优惠政策,考入了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7.笔试成绩和加分情况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在大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ay.gov.cn/)公布。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应聘人员,视作自动放弃。本次考试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

(二)资格复审

1.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面试比例和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2.资格复审时间:见笔试成绩公示。

3.资格复审地点:大邑县教育局底楼会议室(地址:大邑县青霞街道富民路北段1号)。

4.资格复审由大邑县教育局负责,必须提交下列资料:

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相关证书(证明)(往届生为《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应届生为《就业推荐表》、学籍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执外国文凭者,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学历、学位证明原件)。③1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1张。④《大邑县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应聘资格审查表》(请用A4纸竖式打印1份)。⑤报考定向招聘岗位(02001岗位)的应聘人员,还需提供服务证书(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0日,公告发布当日)原件及复印件。

5.资格复审合格者缴纳80元面试考务费,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6.资格复审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而产生的岗位缺额,按各岗位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

7.按照同一招聘岗位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一招聘岗位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2∶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招聘人数。对无法调减,形不成竞争的岗位,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第二十七条规定办理,即进入面试人员折合后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此次公招其他达到面试比例岗位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进入体检的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方可进入体检。

8.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大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ay.gov.cn/)公布。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具体安排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内容:除小学教师(02001)、高中英语(02002)、高中历史(02003)、高中地理(02004)、职高电子信息技术(02005)、初中物理(02006)、初中化学(02007)、初中历史(02008)、初中信息技术(02009)、小学音乐(02010)、小学心理健康(02011)共计11个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之外,其余岗位采用说课方式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学科课堂教育教学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仪容仪表等。其中幼儿园教师 (02021)共计1个岗位面试增加专业技能测试。

3.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应聘人员本人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经本人签名确认。

4.面试当日,进入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

(四)成绩计算

考试成绩计算方式为:

1.笔试成绩=《教育公共基础》成绩+政策性加分。

2.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

3.考试总成绩=笔试折合成绩(即:笔试成绩×50%)+面试折合成绩(即:面试成绩×50%)。

六、体检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当日内在大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ay.gov.cn/)公布。

体检由大邑县人社局和大邑县教育局组织。体检安排在二甲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安排在另外一家二甲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缺额,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大邑县人社局和大邑县教育局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文件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考察实施时,如国家出台考察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因进入考察人员本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以及个人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和考察(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递补只进行一次。

八、公示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对拟聘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公示期间或公示期满后,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可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和考察(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递补只进行一次。

九、聘用及报到

(一)拟聘人员由大邑县人社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二)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三)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四)因逾期未报到和试用期不合格被解聘而产生的岗位缺额不再递补。

(五)聘用人员原则上应在本县工作5年后,方可办理人员调动手续。

十、待遇

本次招聘的事业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按单位性质及单位同类人员标准执行。

十一、咨询与监督

咨询电话:大邑县教育局人事科 028-88341496;

监督电话:大邑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028-88366539;

大邑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028-88224233。

温馨提示: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打印准考证、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大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大邑县教育局

2023年3月10日

附件:大邑县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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