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四川 > 成都

四川成都市郫都区三道堰镇人民政府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7人公告

文章来源:郫都区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2-12-07 13:26:04


成都市郫都区三道堰镇人民政府关于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根据《成都市郫都区落实社区专职工作者政策实施方案(试行)》(郫治发〔2019〕1号)和《成都市郫都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实施细则(试行)》(郫治发〔2020〕14号)规定及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成都市郫都区三道堰镇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招聘人数
四级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7名。
(二)招聘岗位职责
1.积极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级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
2.主要从事村(社区)基层工作。
3.协助村(社区)党组织和村(居)民委员会做好有关工作。
4.根据镇党委政府安排做好相关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岗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责任心、事业心强。
3.热爱村(社区)工作,乐于奉献,善于开展群众工作,具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知识。
4.品德端正、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2月1日后出生)。
5.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2022年应届毕业生应为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相关证书,否则取消应聘资格。
6.能够熟练运用计算机办公软件。
7.具有正常履行应聘岗位职责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符合下列条件的享受笔试加分
1.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员级、初级、中级、高级的分别加1分、2分、3分、5分;
2.所学专业为社会工作加1分;
3.中共党员加1分;
4.退役军人加1分;
5.本镇户籍或非本地户籍常住人员加1分。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调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在处分影响期内的。
(5)曾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6)曾受到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的。
(7)拒绝服兵役的。
(8)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的。
(9)有吸毒史的。
(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合在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上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发布地址:郫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pidu.gov.cn/)。
(二)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和网上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地点为三道堰镇党群办公室(郫都区三道堰镇汀沙街69号),网上报名邮箱253851674@qq.com。
2.报名时间
2022年12月7日至12月13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3.报名材料
(1)报名表;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扫描件)1张;
(3)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扫描件)1张。
4.报考须知
(1)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供完整报名材料的,将不予受理报名,相关责任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2)咨询电话:张老师、郑老师,028-87981971(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3)准考证领取时间以后续通知为准。笔试后请务必保留好准考证,如进入面试环节须凭此准考证进行面试。
(三)笔试政策加分审核
符合笔试政策加分条件的报名者,请于2022年12月7日至12月13日(工作日),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携带符合加分条件相关材料至三道堰镇党群办公室现场审核。(主要材料:社工证原件及复印件、社工专业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党员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党员证明、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本地户籍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加分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四)笔试
1.笔试科目:一科。笔试不指定书籍,不进行任何形式的培训,基本内容为社会工作(社工基础知识)、社区工作综合能力和应知应会的内容、基层党建基础知识、公文写作等方面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时间、地点和其他事项详见准考证。
3.成绩公布: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笔试加分),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另行通知。
(五)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与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相同,一并进入)。
2.面试时间及地点:时间、地点和其他事项详见准考证。
3.面试方式:面试由三道堰镇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工作组统一组织。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4.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笔试加分+面试成绩×50%)。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排序),体检需到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后将体检报告交到三道堰镇党群办公室。如体检不合格,在参加了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直到取足名额。(体检费由参加体检人员自理)
(七)政审
对拟聘人员进行政审,主要审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户口本原件、核实年龄、学历、政治面貌、工作经历、有无违法犯罪及不适合聘用的情形等。如政审不合格,在参加了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直到取足名额。
(八)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政审情况,经党委研究确定拟招聘人选。
(九)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对外公示7个工作日。
(十)聘用
1.待遇按照《成都市郫都区社区专职工作者薪酬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享受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和公积金。
2.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如发现不符合岗位聘用条件、不能胜任工作或者有违法违纪违规等情形的,予以解聘。
四、其他事项
(一)建立社区专职者备选库,为节约招聘考试成本,提高效率,报名人员在报名时,可选择是否同意纳入“社区专职工作者备选库”管理,当报名人员通过笔试且成绩达到60分时,未被选用的,可纳入“社区专职工作者备选库”,备选库有效期为一年,在我镇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出现空缺时,根据岗位需求制订考核方案,报区委社治委审核同意后,在备选库中选取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直接进行考核选用,不再组织笔试。
(二)应聘人员应对填报资料真实性负责。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材料、考试考核过程中存在作弊等违规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应提供准确的手机联络方式,确保随时可联系,否则造成的后果由其本人自行承担。
(三)已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不保留聘用资格。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予以解聘。
(四)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考生报名及考试时应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配合工作人员提供天府健康通健康码,持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并进行现场体温检测。凡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或者异常情况的考生,视情况另行安排。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成都市郫都区三道堰镇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工作组解释。

附件:成都市郫都区三道堰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表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